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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扩,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发展战略与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1998年度孙冶方经济学奖获得者。重要著作及学术论文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评价体系研究》(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面对增长之波》,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合著),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成功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改组所需要的资本市场”,(《改革》,1998年第6期)。主要观点:1、政府不应“自建”信用体系,应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政府机构不应该搞信息垄断,更不应直接成立信息中介机构从事商业化运作。2、信用服务并不是一项金融服务,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信用服务业主管部门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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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信用服务业主管部门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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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潜力最大的市场,中国为各国征信机构带来了巨大的业务和合作拓展机会。如果不能明确政府部门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有的位置,就难以避免各地建设信用体系的盲目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如果有的政府部门不能摆正位置,借助政府垄断的信息资源参与市场经营,将造成对信用市场建设的最大危害。
2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框架,市场机制发挥着调节经济的基础作用,但是市场秩序不好、效率低、失信竞争的情况还比较严重。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政府部门也在做出努力,“建立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正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性很高的事情。
信用服务并不是一项金融服务,因此,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想法。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还是在制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管上。政府部门应该对信用行业实行业务准入而非机构准入,应该放宽行业进入的资本金要求,应该把监管重点放在对违规机构的惩罚上。
政府部门决不能借助垄断信息资源直接进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应该是企业对企业的行为,决不能拿政府信用来买单。不能通过行政命令推动信用市场需求,不能利用行政命令来搞评比,不能指定信用机构要求企业购买其服务,这些行为都将有失公允。
信用市场的主体应该是企业,需要三种机构来引导和支持。一是尽快明确一个高级别的主管部门,主要是推动立法工作,最重要的是有关政府信息披露的立法工作;二是成立一个行业监管机构,重点放在惩罚机构违规操作上;三是成立一个权威的行业协会,推动立法和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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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应“自建”信用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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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政府机构不应该搞信息垄断,更不应直接成立信息中介机构从事商业化运作。信用中介本身是一种商业行为,政府机构一旦从事这种活动,向企业所提供的信息就隐含着政府信用担保,容易引发诉讼。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动用大量财政资金建立数据库、信息平台,造成很大的浪费。有些地方甚至动用行政力量来“培育市场”,要求采用某一公司的信用报告,而这种报告客观性差,可靠性不强。
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应发挥的作用,主要通过立法等多方面对市场进行规范,要尽快制定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定规范信息交易过程的法律,同时,政府对所掌握企业进行信息披露也至关重要。社会信息服务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需要高度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不需要政府大力投入,反而要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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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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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是指与信用信息服务活动有关的体制框架和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信用调查活动,亦即习惯上所称的“征信活动”,另一类是信用评级活动。相应的,从事信用信息服务的机构也大体上分为两大类,即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这两类机构的区别在于,资信评级公司提供的资信评级报告主要向社会公众公开,为公众决策提供参考,而征信公司提供的信用调查报告不向社会公开,仅供委托人决策参考。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信用信息服务体系是最为滞后和缺失的,也是最需加强的环节。
我们认为,应该从狭义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并以此探讨建立的途径。建立狭义的信用体系的实质是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其核心任务是,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公开和保护制度,在加强监督的基础上促进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发展,形成发达而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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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家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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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信用服务机构风采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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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博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ABE Credit Rating Co.,Ltd.)英文简称ABE,是首家具有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特征的;享有卓越品牌声誉的;独立、公正、高效的第三方综合性信用服务机构。安博尔公司是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在全国设立的中国信用科研教学服务基地;是中国信息协会信用服务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在中央文明办等国家六部委组织的中国诚信成果展上被授予“中华诚信鼎”殊荣;首卷国家级《中国信用年鉴》授予“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在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组织的“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大赛中荣获集体第一名,获得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授予的“优秀信用评级机构”称号。同时安博尔的子公司杭州中诚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被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确认为浙江省实施“八八战略”重点联系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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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博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信用为生存之本;以科学为发展之源;以双赢为工作准则;以务实、创新、超越为精神;以独立、客观、公正为原则;以社会、公司、员工共同发展为目标;以创造价值、提升客户的核心竞争力为导向;以信用中国CCN86.com网络媒体为优势,致力于信用评级、信用研究、信用信息征信、风险管理、投资论证、发展战略咨询、企业成长性研究、风险信息技术软件开发等全面的信用管理领域,同时开展对品牌价值、上市公司、国内外产业发展、地区信用环境的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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