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中国-http://www.ccn86.com 发布日期:2007-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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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状况,安博尔·中诚信凭借多年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推出“信用管理全面解决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富有成效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协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发展!安博尔·中诚信通过多年的咨询实践,不断完善我们的咨询团队、咨询方法和技术,并在医药制造、建材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石油化工、化纤纺织制造等行业累积起相当丰富的经验。 而作为进行宏观调控管理的相关政府机构,为了引导国内企业更充分、更快捷的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也在努力营造一个完善、良好的宏观信用环境。安博尔·中诚信正在以同样富有创造性的设计理念,协助政府搭建起真正适合宏观区域信用管理建设的平台,促进宏观信用环境的建设和发展。 凭借丰富的信用管理专业经验,通过与服务对象的密切配合,安博尔·中诚信可以为服务对象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区域信用建设体系,最终达到提高信用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 安博尔·中诚信从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和全局出发,形成了包括制度安排、机构设置、技术开发、机制培育、商业模式运作等全面解决方案,为地方政府进行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平台和框架范式。 安博尔·中诚信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咨询主要包括: ·区域信用基础法规体系建设咨询 ·信用数据整合方案 ·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建设与运营方案 ·信用数据依法开放方案 ·信用数据市场化经营模式方案 ·政务性和社会性信用服务体系设计方案 ·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方案 ·社会诚信教育机制建设方案 一、制定信用信息开放的地方性法规 我国的信用信息开放相关法规很不健全,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率先制定一系列地方法规,以推动、规范和保障地方征信事业的发展。 二、成立专门管理信用数据整合的政府机构 政府不仅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也要从组织上提供保障。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政府机构,负责推动和管理信用数据的整合。 三、建立数据源单位的协调机制和操作流程 地方政府应向各数据源单位传达关于信用数据整合的相关决定和精神,并责成数据整合的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各数据源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同时制定数据整合业务的操作流程,以确保数据征集的规范化和高效率。 四、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 在进行数据整合活动以前,数据整合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制定征信标准体系。征信标准体系的设计要有科学性,同时,在征信标准体系的设计上,应注重对数据真实性、时效性的制约。 五、建立区域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 地方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区域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相当的支持,并在数据整合主管部门的协调下,与各数据源单位的数据库系统进行连接。区域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应逐步与国家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实现互连互通,进而形成全国性的征信网络体系。 区域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具有技术力量的专业机构负责建设实施;建成后,由这个专业机构在政府的监管下,依据相关法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市场提供数据服务。 六、数据整合的保障体系 法律规范:信用立法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因此地方可以首先制定最为急需的政府规章。 政策强制:地方政府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督促信用信息这一公共财富的开放与共享。 技术支持:信用数据的整合和平台的搭建需要有科学、高效的技术方案、标准体系和业务流程。 激励机制:主要包括数据交换、专业服务、政府评比和适度的经济补偿。 数据交换是指通过提供本部门所在掌握的数据,数据源单位可以无偿获得原本无法获得的来自其它部门的数据。 专业服务是指运营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专业机构可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信用专业技术,为各数据源单位提供量身定做的专业信用服务。 政府评比是指地方政府在进行各职能部门的业绩评比的过程中,将“是否积极配合数据整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奖优罚劣。 适度的经济补偿是指区域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运营主体将自己市场收益的一部分分配给数据源单位,以补偿其提供数据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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