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催收特点 经过不断地发展,信用管理市场开始逐渐成熟,特别是在银行财务系统方面,港台地区的催收手法有许多共同特点:
1.不成功不收费。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为了消除债权人对行业传统上负面形象的影响,大多数规范的大型信用管理公司都不会对客户收取手续费、车马费以及入会费等费用,而且收到的款项都直接存入债权人指定的账户,现金不经手,之后以清款单或月结单形式对债权人收取服务佣金。
2.催收佣金由债务人承担。在香港地区,特别是在银行财务系统方面,债务人往往要承担逾期欠款的利息等有关费用,如信用管理服务的佣金等亦需债务人负责;港台地区的商业案件和台湾的银行系统则较少使用此准则。
3.先委托信用管理公司。债务人由以往先选择法律途径而变为先选择信用管理公司。
这一观念的改变,主要是因为规范的业者越来越多而且往往在法律诉讼后,胜诉方执行取回欠款常遇到困难,案件可能还要委托给信用管理公司继续跟进,所以现在债权人一开始便将案件先委托给信用管理公司,以降低时间和金钱的损失。
4.多层次监管。由债权人如银行等大型机构发出操作指令.至香港地区的金融管理局、私隐专员公署等,以及台湾地区的“财政部”都对业者作出一系列的规定,在保障避免债权人声誉和形象受损的同时,还禁止使用违反法规的方法和手段去催收欠款。
5.催收计算机系统的配合。由于金融零售业的发达,银行和财务公司的案件委托,每月以千百计算,运作良好的信用管理公司都需要一套全面的计算机催收系统来协助员工的工作和客户的稽查,从新案记录、催收过程、每月报告至结案、退案等报告和数据都实时上线,方便客户的查询和监察。
6.以外访为主。对债务人而言,更改电话、地址比较容易,所以客户大多数是在用电话联络过债务人不果后,才委托信用管理公司催讨,所以业者多以外访为主,以增加对债务人的压力和找出更新的资料。
7.合法的资料追踪。在香港地区,可以合法地透过政府的公司注册处、田土厅、运输处和婚姻注册处等政府机构来追查欠款资料,在网上也可以透过一些合法的途径去找出欠款人的下落和更新的资料,再进行追讨。
8.业绩评估。在港台地区一些大型的银行面对业绩的压力,往往将每月的催收成绩公开给参与的
信用管理公司参考,让每一间公司感到压力之余又将同业间的竞争推向新高点。
市场的优胜劣汰决定一切 金融风暴发生后.无论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市场都产生了很大变化,在香港政府简化破产程序后,破产已经成为合法避债的途径。至2001年8月底已有7000多宗成功申请个案,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下降和恶意避债的结果,对业界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商业环境里,如何以更有利的姿态去面对挑战,似乎已成为大家共同面对的问题,大家都紧守自己的岗位,在把更专业、更高效和更优质的服务提供给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产品,这样就制造出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在竞争白热化的商场中,似乎只有服务素质和绩效能作为最有效的武器将敌人击退。同时,同业们也意识到保护行业利益的重要性。所以,大家团结一致将浑水摸鱼、背景复杂的公司剔除出去,并组成了专门的协会来争取社会的认同。除此之外,他们还积极配合政府,为将来推出的对信用管理业监控的有关法例作准备,例如发牌制度的制定等等。为配合市场的需要,类似西方社会的债务买卖收购和转让也开始在香港出现。目前,面对庞大的大陆市场,无论是香港信用调查行业还是信用管理的相关行业。都在静观市场机遇的出现。 作者:陆廷华 信用中国 编辑:王运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