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扬诚信兴商,对失信者加强监督、将严重失信者逐出市场。昨天,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暨高层论坛在沪隆重举行。商务部、质检总局和上海市相关领导出席论坛并讲话。
据了解,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信用、规范、发展”。各部门和地方领导介绍了诚信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来自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探讨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建议。中介组织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介绍了企业如何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促进发展的做法。
与会者普遍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社会信用体系不仅包括以债权债务为特征的信用关系,也应当包括各种交易形式、交易标的、交易主体中的信任关系,以及实践承诺,遵纪守法等社会内容,不仅包含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和共享、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体系、行业协会的信用自律和企业的信用制度、也包含支撑整个体系运作的道德基础和各项法律、行政制度以及信息手段和技术标准;社会信用体系最终要体现在依据信用状况对市场主体进行褒扬和惩罚上。一是借助市场力量,
便失信者增加经营成本,甚至被逐出市场,二是借助法律和行政力量,使失信者丧失经营资格,三是借助社会和舆论的力量,使失信者背负负面的社会评介和社会影响,付出心理和道德的代价。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