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作为信用报告的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
第一,知情权。即个人对信用报告的内容有知情权,您可以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部分国家的法律还规定,征信机构每年必须至少免费向个人提供一次信用报告。
第二,异议权。即如果个人对信用报告中的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征信机构必须制定一套方便个人异议处理的制度和程序。
第三,纠错权。即如果证实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信息是错误的,提供信息的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必须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第四,司法救济权。即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提供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仍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以法律手段维护您的权益。
此外,您还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权利。即借钱不还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您的信用报告中的。一般而言,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查询记录保存2年。因此,即使由于种种您不可控制的原因,使您确实无法偿还银行债务,这样的记录也不是跟您一辈子。永远不要气馁,您可以重新开始!
三、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如上文所述,个人征信在我国已起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在部分省市进入试运行阶段,并计划于2005年年底实现全国联网运行。目前,该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借款人和信用卡持卡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学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等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借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息。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该数据库还将采集公安部、社会保障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的部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工作单位等,采集个人缴纳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以及法院民事判决和个人欠税等公共信息,以便更全面地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
试运行期间,经个人书面授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核个人信贷申请、审核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申请、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等业务时,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为作信贷决策的参考。
如果您个人已有借款行为,也想查询您自己的信用报告,您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经过身份查验后,征信服务中心可以向您提供您的信用报告。
如果您发现信用报告中的记录有错误,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或您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接受异议申请的单位会尽快进行异议处理并向您提供书面处理结果。按照国际惯例,异议处理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但实际处理速度要快得多。
该数据库的信息一般按月更新,但纠错信息随时更正,随时更新。
在建设数据库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在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起草有关征信法规,并逐步完善数据库的各项功能,目的是按照国际最佳做法,尽快建立一个世界一流的个人征信系统,服务于个人、服务于商业银行、服务于中国的金融稳定和经济建设,同时促进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
第三篇 征信与个人信用活动 个人征信最主要的产品是信用报告,它左右个人的经济生活。信用报告的信息产生于个人借贷等信用活动,因此,为拥有一个记录良好的信用报告,个人应当充分了解有关信用活动的性质、特点,掌握必要的管理个人财务、管理风险、回避风险的知识和技能,从源头控制,避免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损害个人的信用记录。下面,简要介绍几种与个人信用报告密切相关的个人信用活动,以及个人在从事这些信用活动中应如何管理和规避风险。
一、银行个人贷款
(一)什么是银行个人贷款
银行个人贷款,指银行以个人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并支付一定利息为条件,将资金提供给个人使用的信用活动。个人贷款主要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其中信用贷款是指凭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指以第三人信誉或房屋、汽车、有价证券等抵押、质押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当借款人无力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可以要求第三方担保人代其履行还款义务,或将抵押物变现偿还借款。
(二)为什么可以借款消费
1、生命周期假说。无论买房买车,还是求学助业,贷款的实质都是今天花明天的钱,这似乎与勤俭和量入为出的传统观念不符。其实不然,根据经济学的生命周期假说,人是有理性的,他们要根据自己一生所能得到的劳动收入与财产来安排一生的消费,并希望一生中各年的消费基本相等。因此,如果收入低于一生平均收入,支出可能会大于收入,需要借债支出,相反,如果收入高于一生平均收入,支出可能会小于收入,储蓄增加。一般而言,青年阶段收入较低,以后逐渐提高,退休后又有所下降。因此,负债和储蓄是拉平整个生命周期支出和收入的工具。从整个生命周期看,仍然是“量入为出”。当然,这里的关键是要合理负债,并对未来的收入有一个合理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