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指发卡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功能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其中,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二)信用卡的功能
信用卡的主要功能包括支付结算和信用融资。
1、支付结算功能
信用卡的支付结算的功能主要表现为持卡人可以用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进行购物和消费。发卡机构根据承担的责任和业务成本向持卡人收取信用卡年费。目前,我国信用卡普通卡的年费一般介于20~200元。
2、信用融资功能
信用卡的信用融资功能表现为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在额度内持卡人无需任何存款即可购物消费或提取现金(一般贷记卡取现额度为信用额度的50%)。具体来讲,信用卡的信用融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 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指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财务能力等资料为申请人事先设定的最高信用支付和消费额度。发卡机构将根据持卡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定期调整信用额度。
② 免费融资
贷记卡持卡人用贷记卡进行支付,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即持卡人用贷记卡消费后,从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如果持卡人在发卡机构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偿还所有消费融资,则享受到免息还款期的优惠。一般情况下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0余天,最短为20余天。
如果贷记卡持卡人在规定的还款日只偿还了最低还款额或未能支付上月所有信用卡消费,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则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即从银行记账日起,所有消费金额均要支付利息。另外,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均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应当支付现金交易额或透支额自银行记账日起的透支利息。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③ 循环信用功能
循环信用功能只适用于贷记卡,指持卡人在免息期内只需还一个最低还款额,便可重新恢复部分信用额度,在有效期内继续用卡。
(三)慎用信用卡融资
信用卡先消费后付款的性质实际上是为持卡人提供了信用融资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它相当于个人向银行的“借款”。如果某人只用现金支付,那么当他发现钱包里的现金越来越少时,他会有意识地控制支出,但当他使用信用卡付款时,这种“自我约束机制”相对较弱,比较容易超出计划超出预算消费。因此,使用信用卡进行购物等消费支出时,一定要谨慎使用信用卡的融资功能。超计划消费很容易造成信用卡拖欠,给自己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下面介绍几个信用卡融资功能中常用到的术语。
1、可用额度
可用额度是指持卡人可使用的信用额度,是指在两次付款期间内,持卡人可以用信用卡支付的最高消费限额,即持卡人所持的信用卡还没有被使用的信用额度。若要超出此额度消费,一方面要获得发卡机构的授权,另一方面发卡机构要收取更高利息。
2、免息还款期
贷记卡非现金交易中,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一般情况下最长50余天,最短20余天。在此期间,持卡人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还金额,便不用支付任何非现金交易中由银行代垫给特约商户资金的利息(预借现金则不享受免息优惠)。
3、最低还款额
最低还款额是指使用循环信用时最低需要偿还的金额。最低还款额计算公式为: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10%+预借现金交易款的100%+前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100%+超过信用额度消费款的100%+费用和利息的100%=最低还款额。如果持卡人连续两次未能还清最低还款额,银行一般会将其记为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