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征信业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5]:
(1)起步和初期发展阶段(1989—1994)
中国现代第一家征信企业出现。征信业逐步发展,但业务规模和业务空间小,大多进行企业咨询策划,兼做信用调查。
(2)民营征信业发展和外资进入阶段(1995—1999)
民营征信机构得到较大发展,国外资本及一些评级机构开始进入我国。在此期间,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规模扩大、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对企业信用调查的重视均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征信业发展。
(3)政府高度重视和系统建设阶段(2000年至今)
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分别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建立建全社会信用体系”。征信行业开始受到广泛关注,中央银行公共登记系统开始运作,地方上的试点工作也逐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征信业发展前景良好。
(二)企业征信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虽然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的重视,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
(1)信息瓶颈制约
企业征信机构运作中遇到的一大难题便是如何突破信息瓶颈的制约。不仅一些本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纳税信息、法院诉讼信息等,缺乏畅通的获取渠道,而且理应是信息披露机制最完善的上市公司也对其信息“遮遮掩掩”,更毋论其它不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中小企业。
(2)征信市场需求不足
信用意识的缺乏使不少企业、银行不能充分认识征信产品的作用,这一方面导致其不愿意积极参与到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中去;一方面其无从想到利用征信来降低自己的交易风险、信贷风险、或为自己赢取优质借款人、或为自己赢取商业机会……
而落后的信用观念所造成的另一个更严重的后果就是征信产品需求量不足,征信市场规模无法扩大,制约企业征信业的发展。展业道德的约束力削经弱了扩大、
(3)征信专业人才匮乏
征信行业的信息技术含量高,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高。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企业“从业人员较少,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16],没有合格的从业人员,就难以提供高质量的征信产品,这将严重影响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4)征信业发展模式不明
目前各地纷纷制定地方性规范,推行本地区的征信制度。这是有益的尝试,可以为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征信法规积累宝贵的经验,但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各地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过程当中,具体措施、模式差异不小,而产品和金融市场的日趋一体化和征信行业本身存在的趋于合并的特性,都要求建立统一或兼容的征信业运作模式。
欧洲国家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了:“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一直在推动征信局行业的合并进程”“这种趋势将迫使它们或者走向合并,或者相互链接各自的数据库。这可能需要相当大的转换成本”[17]。可以预见的是: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出台的越晚,这种转换、衔接的成本越大。归根到底,企业征信业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均可归因为征信法律法规的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