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法律制度与监管上出现漏洞。在美国信用体系中,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有利于企业获得数量更多、成本更低廉的融资,有利于企业在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过程中赢得竞争优势。安然等公司为了求得良好的信用记录做假帐虚报巨额赢利。目前已有1000家美国企业重新公布了1997年以来的赢利状况,大部分企业承认他们曾隐瞒或提供了虚假的数字。如此广泛地造假,说明了法律制度与监管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法律制度与监管只能控制企业的“事前”和“事后”行为,而对企业造假的过程控制则形同虚设;二是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不足以抵消对利益的巨大诱惑,不能阻止人们铤而走险的惰性和机会主义行为;三是单纯依靠法律走向一个极端之后产生高昂的运作成本。
此外,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从公司治理角度说,强管理者、弱所有者是美国公司的一个显著特征,在美国,公司持有大比例股份的股东非常少,股份处于极度分散状态,公司的所有权被授予了许多毫不相干的股东。在这种状态中,单个股东的利益对控制着公司的经理人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对于这些小股东来说,他们单枪匹马的微弱力量是不可能对公司的经理人构成影响的;同时这些小股东也缺乏应有的知识、精力、时间对公司董事实施有效监督。上市公司的经理层对公司的管理、生产、销售和利润了如指掌,处于信息上的优势。而股东们无法触及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处于信息上的劣势。由于所有权与管理权完全分离,公司要求经营者追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司的经营者作为一个“经济人”,也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公司的利益和这些经营者的利益冲突时,由于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就容易弄虚作假滥用权力满足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利益。
三、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目前正着手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和《信用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信用制度的确立面临着政府定位、信用信息开放、联合征信、立法等许多方面的问题。美国用了100多年的时间,建立起了今天的社会信用体系,我们需要参考和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比如说体系框架和管理办法,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信用体系。同时,美国这次信用危机的爆发,暴露出美国信用体系的重大缺陷。因此,我们在借鉴和参考美国的信用体系框架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要充分认识到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