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经济增长的繁荣时期,就发生过严重的信用危机,银行和企业的背信行为泛滥成灾,导致大量的金融呆坏帐,致使大量企业经营限于困境。经过5年的企业信用建设,企业的平均坏帐率和逾期帐款率大幅度下降。美国本次信用危机再次向全世界表明,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石,信用缺位与信用体系不完善对一国经济的影响将是十分巨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这一事实留给我们的教训就是:从微观讲,信用是企业的生命;从中观讲,信用是金融市场的生命;从宏观讲,信用是国家的生命。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信用缺失现象相当严重,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经济失信现象日益增多,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直接影响到市场体系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据专家测算分析和保守的判断中国市场交易中由于缺乏信用体系使得无效成本占GDP的比重至少为10%至2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还有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等。加强信用建设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要在全社会形成这样一种氛围,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历史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为此,我们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2、要认真做好信用管理系统的基础性工作
尽快建立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将成为我国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工作的重点。一些相关部门如金融、法律、税收、工商、海关等和部分地区开始积极建设信用体系。总的来看,现在处于整个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即建立本部门和本地区的信用基础数据库。这是整个信用体系的基础。从美国的信用危机中我们不难看出,基础数据的真实与否是至关重要的,信用中介机构的数据处理、信用评分和最终的信用报告都是基于真实的基础数据做出的。如果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不能保证,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整个信用体系不管框架逻辑多么合理也只是空中楼阁,难以避免信用危机的发生。因此,我们在建立信用体系的初期,就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有效的制度安排来遏制企业造假的过程,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性。
3、建立起严格的法律体系和惩戒机制
美国法律规定诚信是公司对股东应尽的义务,一旦公司没有履行此义务,就被认为是违法。美国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主要围绕三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二是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三是司法配合。这次信用危机爆发后,安然、世通等造假公司都受到了严厉制裁,安达信被判妨碍司法罪并结束了长达89年的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