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信用体系建设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一是强调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三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社会信用体系在于通过相关的道德、制度、机制、法律等作用形式引导和调控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前者是基本理论,从宏观上指明发展的方向,回答了如何发展的问题,是积极的发展观。后者是对前者的具体落实和体现,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之一。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就难有健康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最终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发展的高度,提高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中大部分交易都表现为信用交易。信用关系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基本经济关系。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程度要求也越高。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需要建立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交易行为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是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讲信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集中体现,如果连最基本的信用关系都建立不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信用秩序相当混乱,信用缺失现象大量存在,如大量银行贷款逾期收不回来,成为呆账、死账,使得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不断增加;企业之间资金相互拖欠、三角债盛行;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等层出不穷。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指出:社会信用的严重缺失,是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企业信用的缺失和不足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交易效率,直接影响市场体系的健康成长,成为制约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配置资源作用的障碍。因此,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