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中介服务业的产生背景
信用中介服务业又称为信用行业,我国的信用行业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改革开放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而形成的。我国的信用行业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经过近10年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足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即一些外商利用我国吸引外资的迫切性,损害我国外贸的利益,突出表现为我国外贸出现大量逾期应收帐款不能收回的问题。为了规避外贸中的信用风险,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将国外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服务引入我国,首先由外经贸部计算中心与国外著名资信调查公司合作,为我国的外贸企业提供其海外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服务,这对我国外贸更好地了解海外的资信状况,减少外贸交易中的各种信用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信用中介服务业在中国的产生播下了种子。
1991年原国务院生产办就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领导下,组织进行了清理“三角债”、“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力图解决制约发展的经营行为和经济秩序问题。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解决拖欠债务、产品质量低下等问题(实质就是信用问题),由此开始们们逐渐从财务会计制度,市场规则的角度认识到信用观念、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等我国经济体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随后,1993年出台了《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1994年实施了《公司法》、1995年施行了《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和《仲裁法》、1999年统一并出台了《合同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市场经济由无序竞争走向有序,信用意识开始在全社会更为广泛地传播开来。
总的来看,中国信用行业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行业逐渐细分,行业职业水平逐步提高,市场信用机构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国信用行业的现状可以用四句话来描述:市场日趋成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信用机构的业务集中度越来越高,进入门槛越来越高;信用信息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信息透明度仍然不高;信用政策环境无实质变化,亟待各政府部门大力改善。
二、信用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主要有以下几个主产业:资信调查业,资信评估业,信用担保业,信用保理保险业和商账追收业等,以下,针对这几个行业的现状、问题及发展特点作一分析。
1、资信调查与征信行业
资信调查业是信用行业行业中最基础的行业,现阶段我国从事征信业的公司估计不下200余家,目前,中国国内企业资信调查专业服务公司大体有三类:第一类是中资的企业资信调查公司,目前有40多家,以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国际企业资信咨询公司和上海中商征信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代表;第二类是外经贸系统、国家统计系统和国家工商管理系统以及各商业银行系统所属的专门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有关机构;第三类是已进入中国的外国征信公司,如邓白氏公司、台湾的中华征信所、香港城市顾问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均已在中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一些国外征信调查机构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占有中国国内企业征信市场的较大份额,具有了相当强的竞争能力。我国资信调查与征信行业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
我国的企业征信服务行业是在政府驱动下起步的,但是目前的企业征信市场上,各征信公司均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不同类型的征信公司均是按照商业化原则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向社会提供客观、独立的资信调查报告。一些行政机关下属的征信机构,在业务运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
(2)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
虽然目前国内征信市场上有近百家各类征信公司并存,但是从业务数量和征信规模来看,经过几年来的激烈竞争,征信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高。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美国邓白氏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台湾的中华征信所在中国的分公司等几家公司已占据了我国全部市场份额的80%左右,其他各种类型的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不足20%。另外,部分商业银行自身开展了对贷款企业的征信,并相应成立了自己的征信部门,也占有征信市场的部分份额。
(3)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较少而且素质参差不齐。几家规模比较大的征信公司,其年营业收入也仅有1000万元左右,这和国际上大型征信公司年营业收入1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相比相差甚远。如邓白氏公司1998年实现产值21亿美元。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人数最多的公司也仅有上百人,通常为几十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这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