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目前社会信用的现状
1、生产领域里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年均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有13000亿元之多,相当于一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5%以上,国家每年因此损失税收250亿元。据报道,在北京和上海的批发店,真货只有20%,假货倒占了80%。而且我国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充其量只查处了1/10甚至1/20。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正如全国打假办主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任卿所言:“十年打假,声势浩大,收获甚微”。制假售假不仅表现数量大、品种多、范围广的特点,而且已经呈现明显集团化、区域化的发展趋势,甚至出现产供销一条龙的现象。此外,近几年来,全国每年因建筑工程倒塌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在1000亿元左右,而且至今仍有20%的工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据有关部门调查,国家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处的10多万件贿赂案件中,涉及建筑的竞占63%。
2、流通领域里贷款和债务拖欠、信用方式退化与合同失信严重并存。一方面,贷款和债务拖欠日趋严重。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帐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我国,这一比例高达5%以上,而且这一比例被远远低估。在国企改革深化的过程中,改制企业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比比皆是。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0年底,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在四家国有商行开户的改制企业有62656户,贷款本息5792亿元,其中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有逃避债务行为的改制企业有32140户,占51.29%,逃避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占贷款本息的31.96%。此外,企业间的“三角债”问题也愈演愈烈。据统计,1989年底,全国企业间相互拖欠的三角债总额为1240亿元,1991年为2000亿元,1994年上升为7000亿元,1998年约为11000亿元,而且拖欠势头正在向银行利息、国家税收方向发展,成为目前我国经济生活的一种瘟疫。另一方面,信用方式退化。据统计,我国目前的现汇支付仍高达80%。中国城市居民中只有5%向银行借过钱,信贷消费只占国家信贷总额的1%,而在美国,信贷消费占GDP的比重高达55%。此外,我国合同失信现象严重。据有的学者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大约有40亿份左右,但合同的履约率仅有60%。合同失效率高达40%。而据最新统计,近几年来合同交易只占整个经济交易量的30%,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换言之,在中国签署的贸易合同中,有一半没有履行。
3、分配领域里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在2000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偷税漏税是朱镕基总理列举的我国经济生活中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表现。其中“汕头现象”最为典型。近几年来,由于一度偏差的工作指导思想,广东汕头的逃税骗税、逃汇骗汇等“不讲信用”的现象十分猖獗。在过去几年里,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潮阳、普宁1000多户出口企业,98%以上存在违法犯罪。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共虚开增值税发票8.8万本,虚开税额223亿元,涉嫌骗税42亿元。四面楚歌的信用失效氛围令地方经济大幅度下滑。GDP增长从1996年的16.04%下滑到2000年的7.3%,2001年下半年则出现负增长3.2%,是广东省惟一负增长的地级以上城市。近几年来,因不满当地投资环境问题而撤离的企业达1200多家,仅2000年就有450家。2001年以来,本市共立案查处和侦破各类违纪违法案例6140件,涉及9844人,汕头市的信用失效及其危害由此可见一斑。
4、消费领域里欺诈哄骗盛行。据统计,我国商业欺诈案件的年增长率已超过30%。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1998年全国有68.45的消费者受到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侵害。概括起来,我国商业企业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商业质量欺骗、价格欺骗、服务方面的欺骗、商场在促销活动中的欺骗、经营方式的欺骗及企业形象和商场实力的不真实宣传等方面。据统计,2003年前11月,全系统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共查处提供虚假文件骗取登记、虚假出资、虚报出资、抽逃出资企业2.3万家,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15.3万家。查处无照经营业额211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47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 .03万件,制假售假案件24 .24万件、商业欺诈案件5159件。受理消费者申诉70 .66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 .45万件,广告违法案件6.88万件,商标侵权案件2 .87万件,合同违法案件1 .74万件,其中合同欺诈案件3173件。
5、2001年以来,我国连续爆发“上市公司”等失信事件。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0年消费者对于虚假广告、假冒商品、计量不足、欺诈骗销等厂商失信行为的投诉就有12.5万件。截止2000年11月底,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42656家改制企业中,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有19140户,占总数的44.8%,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460亿元,占贷款本息总额的37.96%。这些行为都在损害着宝贵的诚信资源。《10》
四、社会信用缺失原因分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经济转型中信用经济失效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
1、信用主体的缺陷。首先,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教育较低,人民的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尤其是信用观念等市场观念淡薄,同时,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其次,企业供给观念的偏差,即市场文化理念的落后。我国一些企业至今尚不懂得“欲取之,先予之”的生财之道,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我为主”的供给观念,而未真正树立起“消费者是上帝”的市场文化意识,从而为信用失衡提供了主观原因;再次,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缺陷。一方面,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国企产权结构的责、权、利具有不统一性与不对称性,有的主体拥有较大的决策、管理权力和较多的利益,却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有的主体则恰恰相反。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产权缺乏有力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私营企业往往表现出过分追求短期利益的趋向;最后,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其突出表现在一些政府往往不是采取经济手段对经济进行间接干预,而是热衷于依靠计划或准计划手段对市场进行过分的超经济干预。
2、信用客体即信用合同的非真正契约化。我国的信用合同尤其是银企之间的信贷合同并非真正规范化的法律合约,不能真正构成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行为的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比如,我国的国企仍不必担心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而危及自己的生存,也不必担心银行会要求自己破产还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不必担心自己的本息收不回来,并且还会继续对企业提供信贷,无须担心因此而形成的破产问题。
3、信用载体即信用环境约束软化。首先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市场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不充分,使交易当事人可以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隐瞒真实信息甚至制造虚假信息来操纵交易行为,谋取不正当收益,同时增加了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大了市场交易风险,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限制了市场交易规模,甚至使市场交易倒退到现金交易、以货换货等落后的、原始的交易方式,从而大大弱化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其次,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失信成本过低。由于信用约束机制不健全,必然会使背信行为得不到及时和有力的惩罚,不守信用得不到有力的制裁,不守信用的收益远大于成本,从而导致普遍而严重的信用失效。
4、历史文化方面的原因。中国传统的经济是重农抑商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始终没有发展起来,由于缺乏充分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高利贷资本的规范与约束,残忍的高利贷一直在我国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占统治地位,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用道德体系不可能建立起来,生活水平极为低下的国民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负债,即使困难也想求助亲戚朋友,希翼用感情减少利息,重农抑商的历史文化传统显然阻碍着我国信用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的跟进,从而使出现普遍而严重的信用失效成为必然。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国当前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信用制度不具体、不规范、不完善,缺乏透明度、公正性和约束力,或者就根本缺乏信用制度。
1、信用体系尚未形成。目前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转轨过程是缓慢的。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和个人信用都是用政府信用作支撑;转到市场经济后,一方面已没有了计划经济下的指令性计划的约束,另一方面维系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的制度和道德体系正在逐步构建,在这期间,信用错位也就不足为奇。
2、整个信用环境亟待净化。普遍失信现象在于社会规范不成熟,制度安排不合理,对人们的行为有不良诱导作用。从我们的信用环境来看,由于赏罚不明守信者没有相应的鼓励和收益,失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谴责和惩罚,也就难以形成“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