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行业自律管理系统。通过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标准,约束同仁,规范同业。
思路三:从根本上解决失信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证的社会信用的三维制度模式。
1.以道德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撑点。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无论是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都应树立守信的公众形象,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这种意识和理念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来进行,通过加强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教育、科研和培训来实现。从基础教育到大学教育,对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应贯穿始终。信用管理本身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的专业门类广,技术性较强,需要很好地进行研究和开发,更需要培养一大批专门人才。
2.以产权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1)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就没有真正的能力讲信用;(2)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没有动力讲信誉、守信用;(3)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也没有内在的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压力守信用;(4)市场主体对其财产权没有信心,就必然会产生不讲信用的短期行为;(5)市场机制不完善使得我国的一些市场主体没有外在的约束讲信誉、守信用。因此,要彻底解决我国的信用问题,最根本的措施只能是进行产权改革,使我国的微观经济主体成为真正拥有独立财产的所有者或产权主体。
3.以法律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保证。建立从两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是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以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尽早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奠定制度框架。二是抓紧研究、率先出台与社会信用直接相关的基本法,如可先出台《信用报告法》、《社会信用信息法》等,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定下基本的制度框架,以促进信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思路四:政府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中应发挥的主要作用
1.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与规则。其核心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立法内容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信用交易和规范信用秩序方面的相关立法,如商业银行法、合同法、信贷方面的法律等,目的是注重平等授信、合理授信;二是对信用信息公开化方面的相关立法,如政务信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及企业商业机密的界定、以及个人隐私方面的界定等方面的立法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等;三是对信用中介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立法,如《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债务催收法》、《信用担保条例》等方面的立法。
2.确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模式。这一基本模式由政府确定,并在相关的法律规则和制度中体现出来。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民营征信机构应成为我国征信行业的主要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应是我国征信模式的基本选择。这不仅因为我国已有了民营征信机构发展的基础,而且,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会促使民营征信机构不断开发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社会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增值服务;还有利于调动社会积极因素投入到信用服务行业中,而不必政府大量投资。另外,民营征信机构不依附于政府机关和部门,有利于这一行业更具独立性和公正性。
3.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期,政府在制定中长期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规划的目的,是确定规划期内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政府部门和企业、个人了解规划期内的具体任务,自觉按照这些布署确定工作任务。规划的作用主要是发挥引导和导向的作用。
4.促进并实施征信数据的开放,实现部分政务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实施对相关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开放。对此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信息可以开放、开放的程度和范围、开放的形式,对拒不开放者的问责和处罚等等。
5.为信用中介行业发展创造必要条件。一是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提供良好的信用信息开放的环境,使中介机构能够合法地、规范地、便捷地获取相关的信用调查信息;三是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增加社会对信用管理中介行业的需求;四是通过相关措施支持中介机构的数据库建设。
6.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有比较规范的政府监管和保护企业、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加强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监管,如对信用信息的收集、加工和传播作出明确法律规定。政府还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制度和救济制度,接受消费者对信用中介服务情况的投诉,并需及时向投诉者反馈结果。对于滥用消费者信息和不实的信用评估行为,要求责任者限期改正并视情况作为惩处。
7.健全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失信成本。政府参与失信惩罚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相关的立法中,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
信用中国共同打造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守信行为的激励、防止失信行为的发生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等方面。政府在日常的行政管理中,通过信用管理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8.加强信用的普及、宣传、教育、研究和开发。从国情出发,当务之急是大力推广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环境。具体措施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来进行。还要加强对信用管理人才的正规教育和培养。
9.政府支持和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和机构的作用。更多的行业自律和发展工作由行业协会来完成。特别是鼓励建立行规行约,完善行业自律制度等等。编辑惟信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