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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信用服务业主管部门的想法
  信用中国-http://www.ccn86.com   发布日期:2005-5-28 【◎在线投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军扩在第四届世界消费信贷联盟代表大会上表示:如果不能明确政府部门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有的位置,就难以避免各地建设信用体系的盲目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如果有的政府部门不能摆正位置,借助政府垄断的信息资源参与市场经营,将造成对信用市场建设的最大危害。
  作为全球潜力最大的市场,中国为各国征信机构带来了巨大的业务和合作拓展机会,面对众多参会的业内人士,张军扩在介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时直接表示了“中国信用市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2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框架,市场机制发挥着调节经济的基础作用,但是市场秩序不好、效率低、失信竞争的情况还比较严重。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政府部门也在做出努力,“建立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正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性很高的事情。
  张军扩认为,信用服务并不是一项金融服务,因此“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想法”。张军扩讲这句话的背景是:目前有几个政府部门在争取成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据记者了解,至少包括有中央银行、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
  张军扩认为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还是在制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管上。政府部门应该对信用行业实行业务准入而非机构准入,应该放宽行业进入的资本金要求,应该把监管重点放在对违规机构的惩罚上。
  “政府部门决不能借助垄断信息资源直接进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应该是企业对企业的行为,决不能拿政府信用来买单。”张军扩反对的另一种政府行为是“通过行政命令推动信用市场需求”,“不能利用行政命令来搞评比,不能指定信用机构要求企业购买其服务,这些行为都将有失公允。”
  信用市场的主体应该是企业,张军扩认为需要三种机构来引导和支持。一是尽快明确一个高级别的主管部门,主要是推动立法工作,最重要的是有关政府信息披露的立法工作;二是成立一个行业监管机构,重点放在惩罚机构违规操作上;三是成立一个权威的行业协会,推动立法和行业自律。 编辑惟信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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