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之三:指标体系由谁制定?
有专家指出,鉴于现阶段我国的信用评级刚刚起步,还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指标体系。但是各地、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各自为政,纷纷出台各个"小体系",对信用信息进行评估的规范方法、权威标准很难出台。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经济的区域差异很大,信用文化、信用环境各有千秋,根据以往的经验,统一的标准可能在各地很难实施。
据标准普尔公司介绍,标准普尔和穆迪公司的评级指标体系是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且不断修正的。不同的国家、地区和不同的时间里会使用适当的标准,以使评级更具有可操作性。事实上,一个僵硬的标准是很难推行的。
难题之四:惩戒机制是否隐藏制度歧视?
信用评级体系一旦建立,所有的企业都将接受它的评判和检验,惩戒作用很快就会得到彰显,不守信用的企业将会被以黑名单的形式公布出来。汕头市从今年4月1日起已经公布了首批黑名单。
然而不容忽视的一个事实是,目前银行的贷款主要放给了国有企业,拖欠、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全国1.8万亿的不良贷款主要是由国有企业发生的;企业间债务拖欠最为严重的也是国有企业。如果这种惩戒的对象是专门针对非国有企业的话,那么这样的制度安排是显失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要求的,是一种典型的制度歧视;如果所有的企业不论其身份如何,同等对待,很显然,国有企业在黑名单上将会占据很大的比例,这一方面将有损国有企业的形象,也将对国有企业的市场交易带来不利的影响,不利于国有企业的脱困,甚至还会影响到政府信用。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方兆本教授认为,在具体的问题上,如果一味强调与国际接轨,不考虑中国特色,可能也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