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不掩瑜有诚则信 信用建设是一个先投入后产出的系统工程,其有效机制的形成除了以制度作保障,还必须以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为前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淮说:"在制度不被人有效遵守的背景下,好人也会被迫用违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当无法用遵守制度来维护利益时,人们就会转向破坏制度来主张自己的利益,如此反复,诚信建设只能表现在制度内外的某种作秀。"对此,王忠明主任也表达了他的观点,他说如果针对政府的信用制度、针对企业的信用管理、针对个人的信用意识,只要有一个缺失,那么整个信用建设工程是瑜中见瑕,难能可靠的。他以"错误是从负数开始"的观念,向记者分析目前在中国脆弱的市场环境里,应着重关注五大动态性的、容易混淆视视听的形式主义信用建设。
1、信用歧视。中国开放的时间不长,中国走市场经济道路就更短,在不算太长的现代国际贸易中,因中国外贸主体有意或无意的不诚实的交易行为,使国际大型采购商逐渐对国内供应商的信用形成歧视。到目前,中国的对外贸易累计形成10000多亿的商业拖欠,而其中多半是外商欠中国工业企业的钱。不可否认,这里面有外商失信、套现的因素,但也应看到我们的有些生产型企业,在国内虽然纪录好,但在国际贸易中的履约能力尚需加强。
2、信用推动适当。随着信用呼声的高涨,各地都在围绕信用建设出点子、定调子、找路子,但信用本身是一种制度文明,仅靠领导发动、口号宣传,或者借助某种活动压轴,往往引起群众反感,结果适得其反。
3、信用承诺流于形式。王忠明说:"类似于五讲四美三热爱、首都市民公约、里弄公约等等,看起来费劲,说起来费力,落实起来就更像是无根的风,吹到哪里,要么是清新一阵,要么要让人犯困。"
4、信用盲点普遍。在中国,由于发展的不平衡,部门分割,地区割据的问题依然严重,它给信用建设带来的后果就是在一种不能互联互通的环境里,不正当竞争极易导致规则失守,不被监督的行为容易滋生信用缺失。王忠明例举了一个有关的例子:1999年3月,人民银行专门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扩大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商业银行有计划地扩大个人消费贷款的发放力度。当时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尚属空白,相对滞后的信用制度建设,严重制约了相关业务的发展。由于业务竞争关系,各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体系事实上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只能片面地了解客户在本银行的交易表现,而对其在其他银行的交易行为和社会其他领域的信誉情况几乎是一无所知,统计数字表明,当时全国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不足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1%,而一般发达国家的水平约在30-60%之间。
5、信用服务市场的政府垄断。信用服务市场作为特殊领域,目前在中国,其相对于民营中介组织,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对因此而起的形式主义,缺乏有效的制衡力量。
由于深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目前要求突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作用,甚至以政府行为取代市场行为,以政府机构代替市场信用中介机构,起码在推动工作的初期由政府出资组建信用机构并垄断信用服务市场的个别声音,还是非常强烈的。由于政府部门与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民间投资者不是处在平等的地位,因此,在有些地方乃至全国范围内出现一定时期的政府部门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垄断现象,但上述情况一旦出现,为此付出的社会经济代价是沉重的,当然,不论社会经济决策者作出何种决策、判断,无论出现何种挫折或曲折,市场对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而言,总会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并作出客观选择,从国际经验、未来趋势看,突出极富中性的民营组织在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那么有效的模式就能有效地限制并克服形式主义的信用建设。
来源:中国经济快讯周刊 编辑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