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从金融领域起步 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从总体上看,上海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人行总行领导下,
信用中国ccn86.com开始上海金融系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998年底,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市政府信息办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上海个人征信系统的设想。1999年7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人民银行总行授予其相应的业务资质,开始上海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试点。2000年,市政府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列为当年的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这一系统于当年6月28日正式建成开通,并向社会提供首份个人信用报告。最初,上海个人征信数据库的信息覆盖范围为拥有个人消费信贷记录或持有可透支信用卡的上海市民,信用报告的服务对象也仅限于15家商业银行。
拓展阶段:2001年10月开始,在上海市委主要领导的推动下,上海的联合征信系统开始向企业征信领域延伸。在各方努力下,上海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于2002年3月正式开通试运行,该体系最初也从金融领域起步,其主要服务对象上海的各类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决策之前,必须上网查询相关企业的信贷信息。
深化阶段:2003年年初,以上海市委提出进一步深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标志,上海的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深化阶段。2003年8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2003年-2005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面向社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的总建设目标,并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动本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市商委、财税局、工商局等部门纷纷从各自监管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出发,组织多种多样的诚信活动的制度建设,一些商业设施集中的城区还开展了一些社会诚信自律性活动,上海市的新闻媒体也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加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