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晶妹:从信用管理角度讲,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企业、个人、社会数据未完全公开和商业化,有信誉且公正的征信服务尚未在全国普及,企业尚未普遍设立信用管理机构,企业间信用交易得不到保障。从总体上看,我们信用制度的建立滞后于市场经济体制发育的进程,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上下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信用体系的建设也取得了一些进展。我觉得有以下几种表现: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启动了对社会信用活动系统性、规范性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不断加强信用管理,并且出台了很多具体的与信用相关的管理规则与实施办法,但是至今没有完整系统的规范信用的法律。第二个方面,信用行业组织机构和业内企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可以说,我们的信用管理行业正在逐渐形成和发展。第三,征信公司及其数据库和资信评估公司的发展受到社会的关注,但从整体上看,这类公司的发展还不是很理想,主要是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意识不良,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行政管理重视不足以及该类公司自身发展存在一定问题。
记者:目前,几乎各政府职能部门,例如人民银行、发改委、国家经贸委、海关、税务、工商部门都集中了一部分信用相关信息。您觉得对现有的各政府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应如何管理?
吴晶妹:的确,我国的信用信息较为分散。我个人认为这方面的工作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纵深发展”:目前,人民银行、发改委、国家经贸委、海关、税务、工商部门等都有一定意义上和某种程度上的 信用数据库。现在的问题是要使他们已具有的信用资料及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并出台有关信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个系统的主管部门再根据这个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细则。现在,我国已成立了国家信用标准化委员会,已开始着手制订有关信用标准,这都非常及时必要。从目前看,“纵深发展”是现阶段必须做也能够做的。这些是职责范围内、份内的事。另一方面是“横向发展”:上述各类机构的信用数据库大多数都是在自己的经营或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为自己服务的,在很大程度上都带有鲜明的行业色彩。这些信用数据库无论怎样专业化和发达,但如果它们相互割裂,就不能全面反映被记录人的综合信用水平。因此,有必要把这些信用数据库统一起来,面向社会。在这方面有条件的部门,如人民银行、工商局可以以现有的系统为基础,整合一些有用的数据,不用搞超大的、统一的、新建的数据库。民间机构有条件的也可以做。“横向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从长期看必须做,但目前还有一定难度,主要难在国家重视的程度、是否指定和成立主管机构以及该机构的协调能力、信用管理与信用信息采集传播等的相关法律规定尚不确定。而且,以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需求水平来看,“横向发展”的矛盾尚不突出,市场尚未形成,暂不具备大力发展的条件。可以试点,总结经验,但不能拔苗助长。来源:国际融资 信用中国 编辑:余竹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