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这么说来,如果承认信用不足造成了消费不足和投资不足,从而影响了总需求不足,那我们的宏观政策就应该有很大的调整和改变。
吴:应该是这样。其实有一点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即从逻辑上说,如果说信用不足导致了总需求不足,而相关的制度建立与运行又需要一定时间,那么是不是等于说,因需求不足而导致的经济增长下降、市场萧条将会持续一段时间?在我看来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要促进总需求、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繁荣,就不能只着眼于经济手段和经济政策,不能只注意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而应注意社会经济管理制度的建设。具体地说,就是建立和发展信用制度、推进信用立法体系的建设已迫在眉睫。
记者:我国的信用和发达国家的差距有多大?
吴:要是从规模上讲,我认为差了30年;要是从制度上讲,我认为差了将近半个世纪。
记者:我们到底为什么这么落后?
吴:毛病的根源也许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与道德观念。在我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在作为社会行为准则的“忠、孝、仁、义、礼、智、信”中,“信”是排在最后的,这便决定了它不是社会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的主流,只要拥有权力就可以不守信用,只要维护了“忠、孝、仁、义、礼”,不守信的行为也可以被社会谅解并不予追究甚至宣扬。在这点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华容道的故事。诸葛亮早料到曹操会败走华容道,也早料到关羽一定会放走曹操而刘备不会追究,却还是激关羽立下军令状。结果关羽最终还是放了曹操,结果关羽并没有遭受军法处置。关键是刘备真不想追究,诸葛亮不想真追究,人们也理解并且尊重关羽的“义”,维护了“义”,“信”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这个没有履行的契约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丝毫没影响关羽成为关公,成为人们世代供奉的偶像之一。
即使在我们新中国,过去的计划经济也使信用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和
社会基础。在这种经济下,一切资源与财产都是国家的,政府成了经济活动的主体。它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怎样分配和交换,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国有企业实际上都是政府组织生产的大大小小的车间,没有自己的财产,没有自己的利益,也没有自己的权利,一切都由政府来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完全不需要信用。
想想那时的银行和企业吧,政府是它们共同的老板,二者之间的借贷关系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关系。是否符合信贷条件、能否贷款、贷款以后干什么、什么时候偿还都不是银行和企业能够决定的。如此一来,贷款是对的,不能偿还也是对的,拖欠是没有问题的,形成不良也是正常的,银行领导、企业领导还都没有责任。
所以,如果说信用观念、信用思想及信用行为在传统道德文化与行为规范中就没有得到巩固的话,那么,在长达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它就更是被深深地淡忘了,而这正是我们如此落后的原因。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信用中国编辑:余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