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族式起点与契约式源头 中国的国家起源同西方不一样,所以两种诚信有着起源上的差别。在中国古代的国家诞生之时,并没有打破原始社会的组织结构。以血缘、亲缘关系结成的氏族部落,在夏商周三代依然如故。中国早期的国家并非疆域清晰,而是按部族活动范围形成的。区分国民的标准不是居住地和职业分工,而是血缘和亲属关系。所谓宗法制、分封制、国野制,说穿了是一回事。凡是本族,就是同国。“国人”即同族,“野人”即外族。这种状况直到战国的郡县制出现,才有了根本的改观。
正因为中国古代国家是部族国家,所以,在政治统治上的原则是“亲贵合一”,在治理方式上是以礼治国。这种社会结构自然就产生了以“孝”治天下的基本方略。治国首先要齐家,齐家首先要修身,家国同构,由此而产生了忠孝同构,为国尽忠和为父尽孝是一个道理。汉代选官,察举的基本科目是“孝廉”,就是这种准则在人才评价上的反映。历代王朝对官员的“守制”(辞职为父母守丧)格外重视,也是这种准则的折射。
中国传统社会以农立国,所以聚居基本固定,即所谓“安土重迁”。这使得血缘和亲缘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而且与地缘关系交织互补。随着社会的发展,狭隘的家族血缘关系已不足以维系更为广阔的社会活动,于是推己及人,由近及远,这种伦理观点和规范会渗透至“外人”。最便捷和最基本的方式是把“外人”变成“熟人”,再变成“自己人”。晋商对待“相与”(山西方言,最初指往来朋友,对山西商人来说指生意伙伴),绝不仅仅是生意伙伴,更是人际关系的伙伴。如果仅仅从商业互惠角度看待“相与”,那么1936年双发公杨东家给复盛公乔东家磕个头,就减免了一半债务(2.8万大洋),可以说是一种愚蠢。然而,乔东家是精明的,他赢得的是人望、道义和声誉。
要把陌生人变成熟人关系,需要较长时间的人际磨合。但经商总有面对生人的时候。“一回生二回熟”,如果对方只同你打一次交道怎么办?晋商的策略是多管齐下,其中最主要的“管道”就是担保责任和官商勾结。依靠担保防止一次性诈骗,依靠官府对“生人”予以强制。官商勾结,无非是把官员执掌的面向陌生人的公务关系变成熟人关系而已。从这一点上探求官商勾结的源头,可以补充寻租理论的某些缺失。
如果说中国早期国家是建立在部族地基上,那么以希腊罗马为代表的古典西方国家则是建立在部族的废墟上。以希腊为例,其城邦国家形成后,治理的基本方式就是社会契约。正是因为这一社会基础,西方的社会学和政治学理论中才会诞生出社会契约论。欧洲早期居民的社会流动性远远大于传统中国。古代雅典不是以农立国,而是工商立国,靠贩卖橄榄油过日子,因此很早就有了沿地中海的拓殖活动。由地中海到北欧再到亚非,逐渐扩大。后来新航路的发现只是把拓殖由欧洲扩展到了全球。拓殖的海上迁徙基本上不是家族式的,而是职业式的,即所谓“有用的同伙比自己的亲属更重要”。这种过程中,结社、契约、仲裁发达起来,最终使西方走上了现今的道路。
伦理与契约的两难之局 由于现代化范式是西方开创的,所以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基本以西方为楷模。这一过程一般从器物的模仿开始,再到制度的移植,最终走到观念与价值准则的引进。在这种过程中,多数学者会认为,西方的契约式诚信是现代化的不易之道。因此,无论是从理性分析角度,还是从情感认同角度,都会对西方式的契约式诚信予以较高评价,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赋予其不验自明的真理性。但笔者认为,伦理诚信和契约诚信并无优劣之别。它们是不同社会进化的产物,就像人类的肤色差别一样,不能说白皮肤就优于黑皮肤或黄皮肤。
管理学有一个基本准则,就是追求相应思想和方法的适用和成本。再好的思想,如果缺乏适用条件,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被现实改造得面目全非。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不遗余力地推行了不少来自西方的思想和技术,但效果总是差强人意,事倍功半。迄今而言,中国尽管已变成了世界工厂,但除了廉价劳动力以外,我们的竞争优势究竟在什么地方?如果从制度成本的角度来看,中国移植西方模式的制度成本恐怕远远超过了原产地。
问题在于,伦理式诚信能不能作为现代化的思想支柱?说尖锐点,关公能不能穿上西装?青龙偃月刀能不能换成机关枪?现代化浪潮摧毁了滋生伦理式诚信的社会基础,我们能否寄希望于传统的复归?要复归传统,就要承受瓢食箪饮的简陋;要现代化,就得放弃熟人社会的坦然。西方范式的现代化在中国处于两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