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 信用资讯 信用时评 政策法规 信用研究 地方动态 信用监督 环球博览 信用论坛 权威发布 信用评级 征信授信 信用顾问 信用学院 信用专题 信用集群
北大中国信用研究中心
全球信用机构服务全球
中诚信智能评级软件
安博尔为企业打造未来
06中国信用高峰论坛
信用专业唯一权威期刊
 
   信用要闻  高层声音  信用瞭望
信用专题  产业扫描  图片新闻
   
   观点时评  专家导航  媒体精粹
一语中的  一家之言  信用评论员
   
   理论研究  政策研究  评级研究
市场研究  企业信用  个人信用
信用中国信用时评钱潮阐信
契约观念诚信精神和社会责任是商业文化的核心
  信用中国-http://www.ccn86.com   发布日期:2008-2-18 【◎在线投稿】
  五是太平天国战乱的影响。一批中小徽商在清政府与太平军的战火中失去了财产和市场。
  概言之,徽商的衰亡是由于不能适应当时正在激烈变化的政治、社会、伦理、文化和国际贸易环境,没有与时俱进,抓住机遇。
  我们目前处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积极与时俱进,融入全球化、国际化的经济环境,而历史徽商所处的是封建主义的市场经济萌芽时代,满清政府为了维护腐败统治,不愿也不敢真正地鼎各图新,只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是徽商最终走上衰亡的社会制度原因。
  成也“文化”败也“文化”,徽商兴衰的历史充分说明了经济文化的互动作用。
  纵观各个历史时期的商业文化,都与当时的经济发展、社会制度有关,有其特殊性,又与市场商业行为有关,有其共同性,这些共同性的商业文化,在构建现代商业文化中是可以借鉴的。
  中国是商业和商业文化历史最悠久的国家,“商”朝就是以“商”名代,在“商”、“周”两代,商人地位是很高的,齐桓公的两个重臣———管仲和鲍叔牙是安徽人,都是商人出身,范里辞官下海,在“陶”地经商,改姓朱,人称“陶朱公”,富可敌国,司马迁在《史记》中专门写了一篇《货殖列传》,开篇就提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商”、“周”工商业的兴盛,有客观历史原因,“春秋战国”和“东周列国”时代的政治分裂,各个小国之间必须互通有无,各取所需,但当时信息并不准确、灵通,法制也不严密、完备,跨国商业经济不受本国法律管辖,商业活动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趋利避险?于是在商业交往实践中形成了以“契约”和“诚信”为核心价值观念的商业主流文化。“契约”以互利共存为目的,以协商谈判为手段,以“诚信守诺”为基础。“契约”的实质是在对集体利益充分尊重的同时,对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追求,自觉的契约理念和诚信精神一定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契约”是商业文化的行为准则,“诚信”则是商业文化的道德基础,人无信则不立,市无信则不兴,商无信则无誉。
  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业文化作为一种价值观,对“商”、“周”时代的社会文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春秋多义士”,“一诺重千金”,春秋战国时“义士”的最大特点是“重然诺,轻生死”,他们对“诚信精神”的执着追求到了令人惊叹的程度。
  诚信是儒校伦理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儒家做人、处世、为政的行为准则。孔子的学生子贡当官了,向老师请教从政之道,子贡问政,夫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也矣”,孔子说,从政要重视三件大事:一是足食,民以食为天,要发展经济,让百姓吃饱,吃好;二是要加强国防建设,春秋战国时期,保卫疆土的兵力很重要;三是要建立一个诚信社会。子贡又问:“必不可以而去之,三者何先”,子曰:“去兵”,也就是说,国防建设可以慢一点。子贡是个好学多问,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又问:“必不可以再去之,二者何先”,子曰:“去食”,意思是经济发展也可以慢一点,孔子接着又强调一句:“自古谁无死,民无信不立”,生活差一点,寿命短一点,人总是要死的,但社会没有信用就一定不能,孔夫子还说过一段话:“人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挽,小车无扼,其何以行之哉”,儒教把诚信的民风、诚信的社会、诚信的政府看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前进的方向盘。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浪潮蓬勃兴起,在国际化的游戏规则中,对“契约”、“诚信”的要求更科学,更规范,更严格,“诚信守约”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现代价值观,它反映了现代社会“人本化”、“理性化”的文化精神,它的价值取向是为社会提供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氛围,提供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实现普遍交往和交流的信任基础,提供以单个利益主体出让部分权利以换取有关主体普遍同意为前提的契约精神。最近,霍英东先生讲了一段话:“我参与国内改革开放事业是义无反顾的,也是不走回头路的,我已年近八十,还有何求?我只是想借此机会提醒一句,市场运作靠法律保障,法律靠信誉支持,我们在构建现代‘商业文化’中既需要吸收和融合优秀外来文化,更需要弘扬和更新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沟通民族文化和血脉,注入新的血液而蓬发生机。”
  徽商遵循“儒学”、“仁者爱人”的理念,致富之后,修桥、筑路、办学堂、建会馆,扶贫济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现代商业文化也应涵盖“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也就是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提倡和保护企业的市场主体性、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另一方面要提倡和促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一个合理合法、和谐相处的共同体,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企业和企业家回报社会是多方位的,构建诚信市场、提供就业岗位、尊重劳工人权、保护生态环境、扶贫弱势群体,这都是现代商业文化的表现形势,一位现代的成功商人,应该是一位有造诣的文化人,同时又是一位知名的善人。
  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开班仪式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因此,“诚信”不仅是商业文化的基础,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中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如何更好地应对环保、劳工权益等面临的挑战和要求,也是现代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应高度关注的课题,有关组织对此也有了一些重要举措:一是在一些国际商贸规则中列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如ISO15000(标准)中列入环境保护的条款,SA8000(标准)中列入了劳工权利的内容;二是成立了一个全球性组织———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委员会(CBCSD),这个组织倡导和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效地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事业;三是联合国于2000年7月发起了一个名为“全球协议”的重要活动,号召全球企业认识自身在世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应承担的责任,自愿遵守共同的价值标准,实施必要的社会规则,推动建立平等、公正、可持续增长、共同发展的全球经济。“全球协议”共有九项原则,包括维护劳工权利、禁止使用童工、应对环境挑战、鼓励推行无公害技术等内容。于2004年6月召开的“全球协议”领导人峰会上,又新增了一款“反贪污”原则:“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包括敲诈勒索和行贿受贿。”这些规定和要求都属于现代企业文化的范畴,目前,全球已有70多个国家的1500多家大型企业加入了“全球协议”,其中有36家中国企业。
  文化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是影响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一个主要变量,是一种影响大而持续的无形资产,它以信仰力、感召力、凝聚力等形式存在并发挥作用,无形价值观的作用能够使有形资产间接增值,企业综合竞争力就是对各种物质资源和企业文化等无形资产进行组织管理、协调融合而产生的。
  承上才能启下,继往方可开来,今天举办“国际徽商论坛”是为了共同探讨徽商成功的奥妙,一起感悟“亦儒亦商”的真谛,齐心搭建“新徽商”交流合作的平台,真正发挥徽商“荣归故里的亲和力、同根同祖的吸引力、亦儒亦商的感召力、相辅相成的影响力”,共同举起“新徽商”团结发展的大旗。 作者:吴昌期(作者系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会长)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
[1] [2]
改变文字大小  】  【关闭】   相关评论   打印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信用中国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信用中国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信用中国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发信至mailto:credit@ccn86.com
发 表 评 论
网上大名: *
 
     
信用顾问
·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初探
· 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
·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状况和改进措施
· 安博尔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和运用
· 变革的力量——八大管理主题
征 信
· 重信盛:构建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 我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 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
· 中国征信业发展的争论
· 征信大厦建造后 不讲信用就是自走绝路
信用评级
· 如何信用评级 · 信用评级要素
·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 信用评级方法
· 信用评级程序 · 信用等级设置
信用学院
· 信用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 信用评级的种类
· 信用评级主要评哪些内容?
· 信用评级的主体和客体
· 什么是综合信用报告?
· 什么是基本信用信息报告?
· 诚实·信用·诚信
· 美国《房屋贷款人保护法》

中诚信 关于信用中国 注册商标 产品服务 广告业务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3-2006 CCN8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设为首页

本网实名:信用中国 通用网址:信用中国 浙ICP备 05010198号 法律顾问: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