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黑名单”、报纸刊登“失信记录”、关联企业收到定向通报……今年起,浙江的“老赖”企业忽然发现自己的失信行为通过各种媒体,暴露在了公众眼中。 “老赖”企业的“丑事”为何被亮到了公众的眼皮子底下?原来,今年浙江省工商部门建立了企业信用预警制度,规定监管部门对企业失信行为应及时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及公众媒体,向企业、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披露并发布预警信息。我们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叫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失信现象也随之频频发生,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我国的企业形象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特别是一些企业的拖欠工资、违反合同、非法集资、偷税漏税、制假售假、故意逃避债务等失信行为,不但侵害了对方的利益,而且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企业失信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无法对失信企业形成足够的震慑力。特别是过去,我们对失信企业的处理往往局限于行政处罚手段,多只是给予警告、罚款或停业整顿之类的处罚。然而,这样的处罚不足以让失信企业吸取教训。一些不法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甚至不惜以丧失信用为代价,非法牟取更大的利益。
建立企业信用预警制度的意义在于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失信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付出应有的代价,达到减少企业失信行为的目的。据悉,浙江“老赖”企业被公之于众后,带给失信企业的是“致命一击”:平湖整治欠薪企业,将失信信息专报给人才市场公布,这些企业招不到员工;在普陀山、乌镇、千岛湖等景区宰客的酒店被曝光在入口电子屏上,这些酒店立即门可罗雀;欠债不还的企业上了信用网黑名单后,客户都纷纷远去……显然,披露企业的失信行为对于被披露的企业而言,其不利影响已经远远超过几千、几万元的罚款。在这种机制之下,任何企业再也不敢亲身涉险,再也不敢轻易失信。绍兴一纺织厂老总说,这个预警影响力太大了,惩罚程度远大过罚款。
诚信是一个人的为人之本,也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制胜的法宝。近代英国哲学家休谟把“承诺的兑现”看作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三大规律之一。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也应是维护社会信用的主体;同时政府也有责任通过制度约束企业的失信行为,提升
市场主体的信用。 我们期待企业信用预警制度能在全国得以推广。 作者:孙瑞灼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