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不少人被银行或者电信企业、社保机构单方面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信贷权利因此已经受损,而当事人对此却浑然不知。这正说明了现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存在缺陷。
在社会诚信日渐衰微的今天,重构我们的诚信理念,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确很有必要。但我们也不能问一句,征信系统的信用几何?
信用,堪称现代人的“第二个身份证”。当一个人被打入个人信用的“黑名单”,将在这个世界上寸步难行。即使拖欠手机费,都会影响到贷款、购房等的生活方方面面。几年前,想起来都十分遥远的事,如今已实实在在地走到了我们面前。有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央行征信系统已为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所谓个人征信系统,通俗地讲即由征信中心采集别人对我们信用的打“分”。比如,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因此,我们就不能不对
征信系统的信用深表担忧。究竟哪些单位有权为我们打“分”,这个“分”该怎么打?假如这“分”打错了,甚至是被倒打了一“耙”,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该怎么办?
所以建设个人征信系统,必须尽快制定和颁布《征信法》。否则,征信系统自身的信用都没有保证,我们合法权益也就难于得到有效的保障了。 作者:纪卓瑶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