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54.4
22.6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532.3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3.6%;交通运输业621.7万户,占15.9%;批发和零售业1831.1万户,占46.7%;住宿和餐饮业293.9万户,占7.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13.8万户,占10.6%(详见表5)。
表5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户数(万户)
比重(%)
合 计
3921.6
100
工业*
532.3
13.6
建筑业
56.5
1.4
交通运输业
621.7
15.9
批发和零售业
1831.1
46.7
住宿和餐饮业
293.9
7.5
房地产业
3.8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2
0.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13.8
10.6
教育
14.4
0.4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83.0
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2
0.9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4]数为30882.8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63.8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19.0万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21460.4万人,占69.5%;个体经营人员9422.4万人,占30.5%。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7882.2万人,占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