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4.0
0.9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36.1
0.6
十六、教育
1521.8
7.1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50.1
2.6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7.4
0.7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925.2
9.0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7%、8.0%、15.7%、33.6%和42.0%。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9.5%、36.9%和53.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2.6%、8.2%、32.8%和56.4%(详见表7)。
表7 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就业人员(万人)
女性比重(%)
女性
一、就业人员合计
21460.4
7882.2
36.7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152.1
44.3
29.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1708.1
592.9
34.7
具有大专学历者
3360.9
1314.1
39.1
具有高中学历者
7206.6
2661.3
36.9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9031.6
3269.6
36.2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4182.8
1497.3
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