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基地网络,保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评估、统筹兼顾、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经专家评估和综合审查,决定授予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3个单位一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包头市劳动培训中心等12个单位二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河北煤炭管理干部学校等14个单位二级煤矿安全培训资质(名单详见附件)。
有关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培训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充实师资力量,深化教学改革,健全工作制度,保证培训质量,积极为安全生产服务,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予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3个)
1.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3.西安科技大学
二、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2个)
1.包头市劳动培训中心
2.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3.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5.汉江集团劳动保护教育中心
6.南昌大学
7.福建省安全生产隐患监控中心
8.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职工培训中心
9.中海石油南海西部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0.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
11.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2.克拉玛依技师培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