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绿色卫士”环保先进人物宣传表彰工作的通知》(环函[2007] 95号)的要求,经组织评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近日初步确定了2007年度“绿色卫士”环保先进人物表彰名单,拟于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予以表彰。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绿色卫士”评选工作,现就表彰2007年度“绿色卫士”环保先进人物事宜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报》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7年5月16日—2007年5月22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话:(010)66556058,6655605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三、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
2007年度“绿色卫士”名单(10人)
北京市
张希文 北京市炼焦化学厂党委书记兼厂长
山西省
哲 夫 山西省作协副主席
辽宁省
潘娜威(女)辽宁省营口市第一高中学生
黑龙江省
许兆君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
河南省
宋克明 河南省长垣县绿色未来环境保护协会会长
湖南省
张建设 湖南省岳阳县鹿角镇渔民
福建省
林 英(女) 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负责人
四川省
欧阳晓玲(女)四川省南充市凤垭山业主
甘肃省
段英利 甘肃省白银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宣传站站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史 俊 宁夏盐池县福陵治沙造林绿化有限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