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部分案例
二○○六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浙江省湖州市工商局吴兴分局查处限定最低消费案
2. 重庆市万州区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药案
3. 山西省临汾市工商局查处销售伪造质量标志手机案
4. 辽宁省普兰店市工商局查处经营不合格饲料案
5. 四川省广元市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农机案
6. 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地区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翡翠饰品案
7. 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查处制售假冒汽车配件案
8. 山东省广饶县工商局查处违法制售橡胶管案
9.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工商分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包装物案
10.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查处网上售假案
浙江省湖州市工商局吴兴分局查处
限定最低消费案
2006年2月至3月,根据消费者的投诉,湖州市工商局吴兴分局会同公安部门和新闻媒体,对辖区内所属的从事酒吧、KTV、茶水服务的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某娱乐广场等11家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限定最低消费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某娱乐广场自2005年10月22日起,在其包厢及卡座设置680元—188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额。在实际消费过程中,由服务员根据消费者人数带到相应包厢或卡座,并告知消费者该处所需最低消费额,但对所消费的酒水价格和品种均未告知,在结帐时,如果未消费到最低消费额也必须按规定的最低消费额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