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及《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司法部任命以下209人为公证员,现予公告。
北京市
周瑞芳 周惠媛 李宗勇 肖莹 孙建军 叶欢江 赵红玲 徐敏 张文雅 王纯 于坤 杨振波 崔艳 霍妍 李冬梅 聂莎莎 郭健 金平 杨颖 张静晗 赫胜利 刘晓华 范佃荣 李欣欣 张艳波 刘婷 张蕊 金东霞 唐琳 唐骞 刘娟 李丛 李德新 沈成宝
天津市
刘娟 穆春晖
河北省
杨佳林 刘占军 刘伟 曹会武 姚景国 秦冀 周艳琴 蔡秀芬 李秀艳 刘伟 刘法忠 刘媛媛 王佳 王荣 王印彪 崔汝民 靳英英 赵启秀
山西省
郭正峰 赵建峰 罗安卿
辽宁省
李刚 高放 张冬 黎郎钢 李刚 李晓宇 朱明松 郭丹 杜林涛 赵丹 马允丽 张建研 葛文军
上海市
夏专红 林雯 张宇翎 宋超 方方 张志明 邹磊 耿桂明 俞彦超 陈然 潘维嘉 倪玮 张健中 李俊 王涛
浙江省
陈艳 姚海颖 林碧腾 郑承妤 季琴 陈如炮 文松卉 骆秀美 周旻良
安徽省
吴良泉 焦志军 曹盖芝
福建省
吴建华叶科展徐建辉焦雪芳
山东省
刘晓舟 司淑慧 吴鹏飞 李峰 刘承涛 杜振东 张红卫 杨玲娜 蒋轲 刘捷 刘曰花 陈雪梅 宗玲 史国梁 周永丽 王强 赵巍 梁福运张翠荣 苑桂玲 陈霞 朱立杰 张守忠 沈萍
河南省
高玉明 周茜 李伟 郑宏强 陈发乾 石炜 关晨霞 孟庆涛 刘真全 刘兵 田宏伟 黄前良 王金雷 陈枫萍 孙永托
湖南省
李烨 杨茸 刘时长 何红艳 彭浩 张玉东 吴有初 赵晖 谢泽文 王业军
广东省
程世强 高宇霞 曹崇杰 冯健 李纪图 吴晓航 徐位健 叶月华 陈鹭萍 梁玲玲 吴胜东 段静海 梁晓岚 谢京杰 刘穗梅 黄广才 李粤杏 张伟 张敏 赖颖 黄毅 卢超龙 翁潘婵 李巧民 张海天 张健波 曾少平 苏顺芬 洪瑞娥 李彦良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冯泳 吴荣强 黄春红 黄文忠 文神贵
重庆市
涂志辉 胡蜀蓉 刘华梅
四川省
康志国 赵婧 康序 江莉 严冬 张玲玲 伍俊杰 杨玫 倪俊 贾建锋 杨益 曾发贵 李艳 虞尚堂
甘肃省
伍岭 杜明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杨斌 安宁 王海颖 黎敏 姚江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2007年度司法部免去以下人员的公证员职务,现予公告。
山西省
原忠彦 张春和
辽宁省
曹成
上海市
唐磊运 宋佳玮 陈曦 俞洪三 屠荣章
浙江省
郑静 慎莉 应青 周魁忠 谢加昌
广东省
徐少玲 李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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