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的中心工作。由于这项工作直接体现出党的执政能力,对其实施成效的监测评价尤显重要。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效果究竟如何衡量?要让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心中有数,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作为进行量化分析和科学评价的依据。国家统计局课题组新近完成的“
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报告,初步勾画出构建和谐社会量化考评体系的雏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对和谐社会6个基本特征的论述,和谐社会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从6个基点搭建起相应的构架。第一层次以“社会和谐指数”为总目标。诚信友爱成为第二层次6个子目标之一,其它5个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第三层次为每个子目标设置3至6个具体指标,共有25个单项指标。
诚信友爱成为和谐社会统计监测的重要构成指标之一。
在“诚信友爱”方面,将用“合同违约率”、“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消费者投诉率”、“慈善捐款占GDP比重”指标反映主要内容。已有数据指标的目标值分别为: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小于等于10%、慈善捐款占GDP比重大于等于1%。信用中国整理报道 编辑:余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