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建立“诚信客户,依法经营”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必须遵守的准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法制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点和出发点,是市场经济的根本所在,市政府应注意教育,引导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又一次重要的里程碑会议,它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扩大非公经济进入领域,享受同等待遇,产权所有制的确立,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等方面”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对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将产生重大影响。
2003年9月,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2003年8月,中国信用门户网,信用中国(
www.ccn86.com)开通。
2003年6月,全国第一个信用行业管理组织——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成立。
2003年5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全国第一个企业信用评级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以此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003年4月5日,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积极开展打击走私、偷逃骗税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斗争,整顿建筑市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和集贸市场等,严厉惩必违法犯罪分子,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设。提出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2002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2002年11月,朱镕基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上演讲,要求所有会计审计人员“诚信为本”、“不做假帐”。
2002年10月,杭州市对全市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市政府将评级结果作为对担保机构奖励和风险补偿的依据。这是全国首次在信用担保业引入信用评价机制。
2002年10月,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成立。2003年4月,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发表国内首部《中国信用报告》。
2002年9月, 我国三所高等院校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财政金融系首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考生报考踊跃。
2002年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明确建设“信用浙江”的目标和基本内容。
2002年3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强调: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广泛采用现代化监管手段,综合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坚决按规定与企业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2002年2月5日至2月7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第二次金融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证。
2002年1月,民法草案人格权部分专家建议稿首次正式提交讨论,信用权与名誉权同列一节写入人格权。2002年9月,再次提交的人格权部分专家建议稿中,信用权则被删去。在最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民法草案中,信用权又出现在人格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