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统计局** ——着力解决关键统计问题。完善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方法,加强数据之间的衔接,尽快实施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核算各省(区、市)GDP。加强能源统计和公布工作,完善能源生产、进出口、流通、消费、库存统计,按时公布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数据。加强与国家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价格等专业统计。
——加强统计薄弱环节。加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文化以及人口变动、人口迁徙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和核算。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积极筹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统计法修改工作。加大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中国审计署** ——今年将重点审计中央部门和部分境外机构;对奥运建设项目、南水北调工程以及铁路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加强对农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领域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计署将组织对四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部分铁路局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今年将组织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ABC.UL]、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还将开展对中国华融、信达、长城和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调查,重点检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保监会** ——鼓励优质资本特别是信誉和经营良好的国有大型企业投资保险业,探索银行参股、重组和并购保险公司。鼓励设立区域性和专业化保险公司;做好中再集团注资改制、重组上市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控股(集团)公司。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商业银行的改制上市,逐步扩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推动资产管理公司由
单一管理保险资产向综合管理社会公众资产转变。
**中国银监会**
——健全银行风险评价和预警机制,突出强调分类监管,按照风险大小进行高风险、中度风险和低风险的分类排队,灵活地做出监管安排。把握好"两个准绳"。一个是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另一个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坚持"结合国情、积极参照"的基本态度,按照"两步走、双轨制"战略,初步计划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的大型商业银行到2010年实施。
——高度重视并切实防止不良贷款反弹,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和货币信贷发展走势,密切关注重点行业贷款质量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防范信用风险的对策措施。2007年,在加强成本与风险管控的前提下,重点要在三个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小企业贷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继续引导银行业发展增加手续费收入的新业务。
**中国证监会**
——积极稳妥发展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推动建立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并以稳妥推出金融期货为重点,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出股指期货。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机构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审慎推进基金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试点等。
——继续完善直接融资和再融资制度,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从增量和存量两个方面改善上市公司结构,支持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质量。同时加强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监管,查处严重利润操纵行为,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衔接。将进一步发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制和持续监管制度。
注:资料来源为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官方媒体报导。 来源:路透社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