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办发〔2005〕2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体系》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二月三日
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渝府发〔2003〕43号)、《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渝办发〔2003〕193号)关于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的规定,本着“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以首批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整合范围的成员单位为对象,制定《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体系》。首批成员单位纳入整合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指标如下:
一、市工商局
(一)企业身份信息指标
1.企业开业登记信息
(1)营业执照注册号;
(2)企业名称;
(3)住所;
(4)法定代表人;
(5)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
(6)注册资本(金);
(7)投资总额;
(8)经营范围;
(9)经营方式;
(10)行业代码;
(11)股东发起人:①名称或姓名;②出资方式;③出资或认股份额;
(12)经营期限;
(13)核准登记日期;
(14)登记发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