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 信用资讯 信用时评 政策法规 信用研究 地方动态 信用监督 环球博览 信用论坛 权威发布 信用评级 征信授信 信用顾问 信用学院 信用专题 信用集群
北大中国信用研究中心
全球信用机构服务全球
中诚信智能评级软件
安博尔为企业打造未来
06中国信用高峰论坛
信用专业唯一权威期刊
 
   信用要闻  高层声音  信用瞭望
信用专题  产业扫描  图片新闻
   
   观点时评  专家导航  媒体精粹
一语中的  一家之言  信用评论员
   
   理论研究  政策研究  评级研究
市场研究  企业信用  个人信用
信用中国政策法规地方政府文件
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体系
  信用中国-http://www.ccn86.com   发布日期:2005-2-26 【◎在线投稿】
(2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期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31)使用未经定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32)未对故障、异常特种设备全面检查、清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
(3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4)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至少15日进行了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予报废而未报废并未办理注销登记;
(36)特种设备营运使用单位未每日安检或者未显著设置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设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管人员;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41)聘用无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4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立即报告安监部门;
(4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人员生产、销售、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4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人员故意刁难生产、使用单位;
(4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在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
(46)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和机构拒不接受安全监察;
(47)伪造、冒用、买卖、转让认证标志或认证证书的行为;
(48)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
(49)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获得认证证书、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行为;
(50)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
(51)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其他宣传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的行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改变文字大小  】  【关闭】   相关评论   打印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信用中国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信用中国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信用中国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发信至mailto:credit@ccn86.com
发 表 评 论
网上大名: *
 
     
信用顾问
·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初探
· 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
·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状况和改进措施
· 安博尔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和运用
· 变革的力量——八大管理主题
征 信
· 重信盛:构建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 我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 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
· 中国征信业发展的争论
· 征信大厦建造后 不讲信用就是自走绝路
信用评级
· 如何信用评级 · 信用评级要素
·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 信用评级方法
· 信用评级程序 · 信用等级设置
信用学院
· 信用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 信用评级的种类
· 信用评级主要评哪些内容?
· 信用评级的主体和客体
· 什么是综合信用报告?
· 什么是基本信用信息报告?
· 诚实·信用·诚信
· 美国《房屋贷款人保护法》

中诚信 关于信用中国 注册商标 产品服务 广告业务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3-2006 CCN8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设为首页

本网实名:信用中国 通用网址:信用中国 浙ICP备 05010198号 法律顾问: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