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
企业信用评价的计分方法采用功效系数法、专家打分法并辅助综合分析判断法。
(一)基础指标的计分方法
基础指标的计分步骤如下:首先,根据评价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计算某项评价指标的实际值;其次,选择相应行业和相应规模评价标准值;第三,确定该项指标实际所处的档次和对应的标准系数;最后,根据功效系数法,算出企业的基本评价得分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基本评价修正得分。
对某些指标具体作如下规定:
1、当资产负债率>100%时,标准系数为O,该指标得O分。
2、当利润为负值时,对以利润为分母的指标,得O分。
3、亏损企业利润增长率按以下几种情况确定单项修正系数:
(1)由亏损变为盈利的,单项修正系数为1.1。
(2)实现减亏的,单项修正系数为1.0。
(3)由盈利变为亏损的,单项修正系数为0.9。
(4)亏损增加的,单项修正系数为0.8。
(二)评议指标的计分方法
遵循综合、发展、客观、公正原则,确定各项评议指标应取档级,加权平均得出指标分数。
(三)行为指标的计分方法
采用权重极限法计算分值。诚信荣誉记录根据有或无制定分值;强制性许可记录根据有或无制定分值;失信类记录根据有或无以及失信程度制定分值,记录有效期限为三年。
(四)综合评价的计分方法
综合评价得分=基本评价修正总分×45%+评议指标总分×15%+行为指标总分×40%
(五)其他规定
1、基本括标的实际得分不能超过指标权数。当基本指标的实际值大于等于优秀值时,该指标的得分是指标权数;低于较差值时,该指标得 0 分。
2、评价标准值的选用要保持前后一致。
3、单项指标的计分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4、对于集团企业的评价,原则上以集团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材料。
5、对无数据指标的处理:
(1)如该指标在企业评价年度无发生额,以O计算;
(2)基础指标中个别指标企业故意不提供或遗漏,则应对此进行核实,按核实后的数据操作;
(3)若该企业会计资料严重失真、丢失或因客观情况无法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数据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可剔除基础指标,运用评议指标、行为指标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