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 信用资讯 信用时评 政策法规 信用研究 地方动态 信用监督 环球博览 信用论坛 权威发布 信用评级 征信授信 信用顾问 信用学院 信用专题 信用集群
北大中国信用研究中心
全球信用机构服务全球
中诚信智能评级软件
安博尔为企业打造未来
06中国信用高峰论坛
信用专业唯一权威期刊
 
   信用要闻  高层声音  信用瞭望
信用专题  产业扫描  图片新闻
   
   观点时评  专家导航  媒体精粹
一语中的  一家之言  信用评论员
   
   理论研究  政策研究  评级研究
市场研究  企业信用  个人信用
信用中国政策法规部门规章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信用中国-http://www.ccn86.com   发布日期:2006-11-16 【◎在线投稿】
  (四)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项目主持机关主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五)解聘、开除等。
  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部应当根据其权限和科研不端行为的情节轻重,对科研不端行为人做出如下处罚:
  (一)警告;
  (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中止项目,并责令限期改正;
  (四)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
  (五)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
  第十四条 项目主持机关对举报的科研不端行为不开展调查、无故拖延调查的,科学技术部可以停止该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主持、管理相关项目的资格。
  第十五条 被调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处罚:
  (一)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的;
  (二)经批评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科研不端行为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应从轻处罚的情形。
  第十六条 被调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藏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二)干扰、妨碍调查工作的;
  (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四)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的。
  第十七条 举报人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
  第十八条 科研不端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调查机构接到举报后,应进行登记。
  被举报的行为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科研不端行为,且事实基本清楚,并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予以受理;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转送有关机构处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实名举报人。
  第二十条 调查机构应当成立专家组进行调查。专家组包括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法律专家、道德伦理专家。项目承担单位为调查机构的,可由其科研诚信管理机构进行调查。
  专家组成员或调查人员与举报人、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在有关举报未被查实前,调查机构和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得公开有关情况;确需公开的,应当严格限定公开范围。
  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有关单位及个人有义务协助提供必要证据,说明事实真相。
  第二十三条 调查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核实、审阅原始记录,多方面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
  (二)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说明事实情况;
  (三)形成初步调查意见,并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形成调查报告。
  第二十四条 科研不端行为影响重大或争议较大的,可以举行听证会。需经过科学试验予以验证的,应当进行科学试验。 
  听证会和科学试验由调查机构组织。
  第二十五条 专家组完成调查工作后,向调查机构提交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过程、主要事实与证据、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调查机构根据专家组的调查报告,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 调查机构应在做出处理决定后10日内将处理决定送被处理人、实名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 项目主持机关、项目承担单位为调查机构的,应当在做出处理决定后10日内将处理决定送科学技术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备案。
  科学技术部将处理决定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作为科技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参考。
  第五章 申诉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被处理人或实名举报人对调查机构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调查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科学技术部和国务院其他部门为调查机构的,申诉应向调查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收到申诉的机构经审查,认为原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正确的,应当进行复查。
  复查机构应另行组成专家组进行调查。复查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调查程序进行。
  收到申诉的机构决定不予复查的,应书面通知申诉人。
  第三十一条 申诉人对复查决定仍然不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二条 被处理人对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
  属于人事和劳动争议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在国家科技奖励推荐、评审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信用中国 编辑:余竹娟
[1] [2]
改变文字大小  】  【关闭】   相关评论   打印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信用中国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信用中国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信用中国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发信至mailto:credit@ccn86.com
发 表 评 论
网上大名: *
 
     
信用顾问
·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初探
· 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
·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状况和改进措施
· 安博尔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和运用
· 变革的力量——八大管理主题
征 信
· 重信盛:构建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 我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 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
· 中国征信业发展的争论
· 征信大厦建造后 不讲信用就是自走绝路
信用评级
· 如何信用评级 · 信用评级要素
·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 信用评级方法
· 信用评级程序 · 信用等级设置
信用学院
· 信用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 信用评级的种类
· 信用评级主要评哪些内容?
· 信用评级的主体和客体
· 什么是综合信用报告?
· 什么是基本信用信息报告?
· 诚实·信用·诚信
· 美国《房屋贷款人保护法》

中诚信 关于信用中国 注册商标 产品服务 广告业务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3-2006 CCN8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设为首页

本网实名:信用中国 通用网址:信用中国 浙ICP备 05010198号 法律顾问: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