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铁道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结合铁路实际,对加快推进铁路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和谐铁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建设铁路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铁路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建设铁路信用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建立了铁路工程质量信誉评价考核体系、客货运输服务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等具有铁路行业特点的铁路信用体系子系统,为规范铁路建设市场和运输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铁路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加快铁路信用体系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规范铁路企事业单位的市场行为,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改善铁路投资环境,促进和谐铁路建设,实现铁路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路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铁路信用体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和谐铁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把铁路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二、铁路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推进和谐铁路建设,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信用管理为手段,以提高铁路信用水平、规范铁路市场行为为目的,通过加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与和谐铁路建设相适应的铁路信用体系。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规范完善的铁路信用管理制度,信用体系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铁路信用水平和铁路市场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铁路各单位和铁路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意识普遍提高。
(三)主要内容
铁路信用体系包括铁路内部信用体系和铁路市场信用体系。
铁路内部信用体系涵盖铁路运输企业以及铁道部所属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路内组织,内容包括:加强对铁路各单位的金融信用管理和合同履约信用管理,避免发生违约行为;加强对铁路企业的纳税信用管理,督促铁路企业依法纳税;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服务质量的信用管理,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的服务质量、工作水平和企业信用。
铁路市场信用体系主要包括铁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铁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铁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铁路物资市场信用体系等,目的在于通过对进入铁路市场的各类企业,包括施工企业、产品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大客户、票务销售机构、物资供应商等进行信用评价,严格信用奖惩,促使这些企业认真履行合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