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失信惩戒机制不够健全,信用缺失问题仍较严重。社会经济生活中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行为仍较常见。信用宣传内容及手段创新不足,教育培训覆盖面狭小,社会公众的信用知识比较缺乏,主动参与程度不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信用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采取的措施不力。部分企业信用较差,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屡有发生,合同违约问题依然突出。
——信用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不足。主要是目前信用信息征集困难,政府部门控制的公共信息、商业银行掌握的企业、个人信用数据仍然处于相对封闭、垄断状态,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的法律保障作用仍待加强。同时,对信用建设的投入保障、信用建设主体的权利义务、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等方面缺乏制度规定,信用体系的联动效应弱小。
——信用建设进展不平衡,城乡信用建设差距明显。由于认识和基础条件的差距,我省信用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和系统之间的协调不够。企业征信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门户之见、部门利益仍在影响信用建设进程。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任务艰巨。个人征信工作由于基础薄弱和操作难度大,进展相对缓慢。农村基层信用建设工作尚未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和关注。
——信用市场供需不足,信用经济规模较小。信用产品应用较少,信用资源开发不够,信用经济总规模较小。信用交易方式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缓慢。
(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着十分有利的机遇: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和重点,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入WTO,国际通用的商业惯例和发达国家地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经验,将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东向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中部崛起政策效应的逐步放大,构建“和谐安徽”进程的加速推进,经济主体将更普遍地采用信用方式进行融资和支付,为扩大信用交易规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
但是,“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将面临新的挑战:一是加入WTO后,对企业信用水平包括遵守国际规则、履行义务的要求提高。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对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三是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使我省在提高信用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创新信用管理方式面临挑战。四是培育先进信用文化,营造诚信友爱社会的环境任务艰巨。
二、“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信用安徽”和实现奋力崛起为目标,以完善信贷、税收、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全面提升我省信用化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 总体目标
到2010年,信用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信用文化普及繁荣,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企业的信用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显著提高。信用需求日益多样,信用产业不断升级,信用市场长足发展,信用规模逐步扩大。信用监管规范有力,区域性信用环境根本好转。以“一个保障、二个平台、三个体系、四个网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