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大信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为信用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推进依法治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摆在信用建设的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信用法制观念,积极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信用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增强社会公民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定期组织大型信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信用文化氛围。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信用教育培训,广泛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全社会职业信用道德,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提高群众的信用道德水平,形成有效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引导信用主体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环境。
2、加强对信用工作的领导,为信用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信用建设领导机制,实行信用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辖区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一进行组织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多头管理。合理设定符合“信用安徽”建设方向和区域实际情况的信用建设工作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信用市场管理,净化信用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完善信用建设政策法规体系,为信用发展提供政策和法治保障
从投融资、财政税收、工商登记、土地使用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完善我省信用法规政策。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日常监督、资质管理、评级评优等方面逐步引进和推广使用信用产品。依法建立严格的信用奖励惩戒机制,保障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促进信用市场的繁荣有序发展。
4、拓宽信用建设的投融资渠道,为信用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放宽信用投资领域和条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的信用产业领域。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国家优先发展的信用行业或产品。鼓励和支持信用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引入风险资本,完善信用风险投资体系。各地根据信用建设的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保障。
5、注重培养信用人才队伍,为信用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优化信用人才结构,培养一支业务过硬、熟悉市场的信用人才队伍。加强信用职业教育,注重对信用专业人才的信用教育培训,对信用从业人员实施资质认证。加强我省信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在高等院校开设信用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信用理论教育和研究的专业人才。
6、积极发挥信用协会组织功能,强化行业组织保障
推动建立信用协会,发挥信用行业组织的自律规范功能,并实现搭建信用服务平台,促进信用行业发展的作用。同时通过政府引导,扶持信用协会、各类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并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执业资质高的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信用中国编辑:余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