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基本情况
2.1.1 信用服务体系是以信用服务机构为主体,通过信用调查、信息整理、信息加工等方式,向社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信用产品和服务,构筑征信、资信评级、信用咨询、信用管理等信用服务市场。
2.1.2 信用服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省正常开展业务的信用服务机构有20家左右,全行业营业总额近5000万元。市场的潜在信用需求在逐步增加,但现实需求不足;信用服务机构数量有所增加,但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参差不齐。
2.2 建设思路
2.2.1 构建信用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坚持“信用数据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开放”的政策取向,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有效激发信用需求,发展壮大信用服务行业。
2.2.2 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要求,积极引导、规范我省信用服务业的发展。要制定长远规划、扶持重点发展、推进科学管理、实现稳步推进。
2.3 发展目标
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经营规范、市场认知度高的信用服务机构,全社会信用需求和供给较为充分,信用服务监管机制较为完善,信用服务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到2010年,全省信用服务业产值达到 2亿元。
2.4 行动方案
2.4.1 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发展本地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信用服务机构,形成层次多样、业务各有侧重、差异化竞争的信用服务机构群体。
2.4.2 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要营造有利于信用服务机构平等竞争的环境。加强信用服务业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2.4.3 鼓励和支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国债资金项目、政府贴息项目中,使用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和信用报告,有效激发社会潜在信用需求。
2.4.4 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依法向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有效解决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征集难、成本高的问题。
2.4.5 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基准性评价方法等信用评级技术在信用服务机构中的应用,指导和规范我省信用评价市场。
2.4.6 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
3、信用文化体系
3.1 基本情况
3.1.1 信用文化体系是以树立和弘扬履约守信的商业道德、诚信和谐的公共关系、传统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等信用文化为目标的信用宣传、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等制度安排的总和。
3.1.2 信用文化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来,浙江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了信用理论研究,表彰守信典型,曝光失信行为,社会信用意识稳步提高,形成了建设“信用浙江”良好的道德文化氛围。
3.2 建设思路
3.2.1 构建信用文化体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把大力开展信用文化建设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出位置,以企业和个人为对象,以信用宣传为手段,以信用教育为载体,以信用研究为基础,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的信用素质。
3.2.2 信用文化体系的构建要与建设文化大省相结合,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与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相结合,成为全国信用文化建设的表率。
3.3 发展目标
信用宣传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得到基本普及,信用人才不断涌现,信用价值观念深入人心,信用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成为现代社会文明之基。
3.4 行动方案
3.4.1 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诚信美德,大力宣传信用文化,培养与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相衔接的信用道德和意识。
3.4.2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传播工具,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信用宣传教育活动。编写信用知识读本,普及信用知识。
3.4.3 广泛调动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优势,组织开展主题性社会诚信创建活动、普及性社区诚信和谐活动和专业性行业诚信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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