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基本情况
1.1.1 政府信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信用,是指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显示的合法运作公共权力和竭诚履行公共服务的责任感和能力;在经济交易活动中所显示的践诺责任感和能力;以及社会组织、公众对政府信誉的一种价值判断或评价。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既是重要的信用主体,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者和监管者,具有双重属性。
1.1.2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近几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率先垂范,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举措,强化自身信用,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得到明显改善。
1.2 建设思路
1.2.1 加强政府信用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诚信政府”的新理念,强化责任政府、为民政府的意识,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取信于民;以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保障取信于民;以政府在信用管理中的更大作为取信于民;提高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
1.2.2 培育政府信用,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双重身份的关系。作为信用主体,政府要率先垂范,大力强化自身信用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者和监管者,要清晰界定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关系,要通过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各种不正当的经济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3 发展目标
努力建设一个诚信政府,政府行政公信力得到显著提高,政策透明度、可预见性和连续性增强,政府信用形象得到明显改善,为民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保障合法的群众利益,建设法治政府;
——创造诚信的发展环境,建设服务政府;
——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建设责任政府。
1.4 行动方案
1.4.1 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信用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信用培训和教育,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实行公务员信用档案制度,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内容。
1.4.2 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与行政决策相配套的决策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1.4.3 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的政务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办事程序以及行政重大事项等政务实行通报制度。
1.4.4 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健全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健全行政问责和投诉受理制度。推行依法办事承诺制,切实减少政府行为的随意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4.5 积极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合理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责。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难事、多办实事,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
1.4.6 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强信用监督,建设和完善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在开拓路径、创新模式、制定法规、完善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继续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大力整治危害社会信用的各种行为。
1.4.7 加强党委、人大、政协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严厉惩治行政腐败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信用评估体系,建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制度。
2、企业信用
2.1 基本情况
2.1.1 企业信用是指企业履行合同、遵守法律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意愿,以及该能力和意愿在社会上获得的认知和评价。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既是信用的需求者,又是信用的供给者。
2.1.2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近几年来,浙江省以企业信用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建立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加强各领域信用监管、推进企业内部信用建设等方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形成了良好的浙江企业整体信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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