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公路建设投资大、回收期长、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这种社会公益性与基础性使得我国的公路投资主要来自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但由于现阶段政府的财力所限,完全依靠政府投资建路,无法满足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的需要。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多元筹资,采取了信贷融资、发行债券、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同时,为改善公路经营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还在公路建设及经营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路经营企业化和特许权经营等。
由于我国公路经营属新兴行业,发展历史短、速度快,企业运作方式、行业管理政策尚不成熟,计划经济模式、市场经济模式及介于两者间的过渡模式并存。而不同体制、不同经营方式的公路经营机构具有不同的营运特点与风险,相关公路债券偿还的机制也不相同,故评级要素与分析要点存在较大差别,下面我们将分类阐述。
按照公路债券发行人及经营方式的不同,现阶段我国公路经营机构可分为两类:
1、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融资,项目运作由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法人公司承担
此类公司在经营方式上,实行地方交通部门统一决策、统一管理,收支二条线,项目不独立核算。也就是说,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法人仅是形式上的项目运作主体,但无权使用项目资金,收支统一由地方交通部门掌管,真正的经营者为地方交通管理部门。
此类债券不同于一般企业债券,债券的偿还由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际上就是由地方财政偿还,其债务偿还保障更多地受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影响,而不仅仅依赖于项目自身的收益状况和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当期的收支状况,其性质类似于市政债券。
2、组建公路经营公司,负责公路建设经营以及资金运作
此类公司既可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基础组建,即由地方交通部门或是地方政府,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评估作为发起人资本,组建股份公司,并授予公司公路收费的特许经营权;也可由国内外企业通过受让项目收费特许权,或直接参与公路投资建设以获得公路收费经营权并组建公路经营公司。这两类公司经营方式相似,但前一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受地方政府的保护与干预。
目前,这些公路经营公司大多经营收费高速公路,负责公路的管理与收费,承担公路债券的偿还责任,此类债券属企业债券。
无论是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公路经营公司作为债券的承债人,公路运营现金流量都将是债券偿还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我们把项目现金流量分析作为评估的基础,对影响项目现金流量的因素进行重点分析,其中需求分析起着重要作用。对于市政型债券或有地方政府背景的企业债券,还要分析地方政府的实力及对项目运行的影响力;此外,公路行业体制及行业管理政策以及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都会对公路债券的信用评级产生影响。 信用中国 编辑: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