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信用国家。由于既有完善、健全的管理体制,又有一批运作市场化、独立、公正的信用服务主体,使得信用交易成了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交易手段,在这一信用交易运转体系中,信用评定机构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一、安博尔·中诚信对信用评级内涵的界定
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至目前为止没有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安博尔·中诚信认为,主要包括三方面:
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
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信用评级不同于股票推荐。前者是基于资本市场中债务人违约风险作出的,评价债务人能否及时偿付利息和本金,但不对股价本身作出评论;后者是根据每股盈利(EPS)及市盈率(PE)作出的,往往对股价本身的走向作出判断。前者针对债权人,后者针对股份持有人。
二、信用评级机构
(一)国外信用评级机构
目前国际公认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只有三家,分别是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国际。
1、穆迪公司的创始人是约翰穆迪,他在1909年出版的《铁路投资分析》一书中发表了债券资信评级的观点,使资信评级首次进入证券市场,他开创了利用简单的资信评级符号来分辨250家公司发行的90种债券的做法,正是这种做法才将资信评级机构与普通的统计机构区分开来,因此后人普遍认为资信评级最早始于穆迪的铁道债券资信评级。1913年,穆迪将资信评级扩展到公用事业和工业债券上,并创立了利用公共资料进行第三方独立资信评级或无经授权的资信评级方式。穆迪评级和研究的对象以往主要是公司和政府债务、机构融资证券和商业票据,最近几年开始对证券发行主体、保险公司债务、银行贷款、衍生产品、银行存款和其他银行债以及管理基金等进行评级。目前,穆迪在全球有800名分析专家,1700多名助理分析员,在17个国家设有机构,2003年评级和分析的债券总额超过30兆美元,其股票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交易(代码MCO)。
2、标准普尔由普尔出版公司和标准统计公司于1941年合并而成。普尔出版公司的历史可追溯到1860年,当时其创始人普尔先生(Henry V. Poor)出版了《铁路历史》及《美国运河》,率先开始金融信息服务和债券评级。1966年标准普尔被麦克劳希尔公司(McGraw Hill)收购。公司主要对外提供关于股票、债券、共同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独立分析报告,为世界各地超过22万多家证券及基金进行信用评级,目前拥有分析家1200名,在全球设有40家机构,雇用5000多名员工。
3、惠誉国际于1913年由约翰惠誉(John K.Fitch)创办,起初是一家出版公司,他于1924年就开始使用AAA到D级的评级系统对工业证券进行评级。近年来,惠誉进行了多次重组和并购,规模不断扩大。1997年公司并购了另一家评级机构IBCA,2000年并购了DUFF & PHELPS,随后又买下了Thomson Bankwatch,目前,公司97%的股权由法国FIMALAC公司控制,在全球有45个分支机构,1400多员工,900多评级分析师,业务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机构融资评级,迄今已对1600家金融机构、1000多家企业、70个国家、1400个地方政府和78%的全球机构融资进行了评级。
自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可上述三家公司为“全国认定的评级组织”或称“NRSRO”(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 Organization)后,三家公司就垄断了国际评级行业。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报告,在世界上所有参加信用评级的银行和公司中,穆迪涵盖了80%的银行和78%的公司,标准普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