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评级业在20世纪70年代加快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监管部门在有关规定中广泛使用资信评级结果,特别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975年对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三家资信评级机构评级结果的认可,使这些公司的业务迅速发展,并迅速成为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跨国机构。法国、德国和比利时等一些欧洲国家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是被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建立的,而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银行需要依法向央行信用信息局提供相关信用信息,中央银行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能。在亚洲和拉美国家,大多数国家都对债券提出强制信用评级的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建立的推动力通常来自于政府监管要求特定证券发行人必须取得注册信用评级公司的信用评级。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计算信用风险时所采用的标准法,要求商业银行根据信用评级确定金融机构的风险权重,由此规定相应的资本充足率。信用评级为政府管理部门间接调控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评级机构在监管机制中承担了非常关键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准监管机构的作用。
与此同时,一个国家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与评级有关信用信息能否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被评级机构取得。在信用评级业发展成熟的国家或地区,都有较完善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通过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等环节的规范,为信用评级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环境。
“金融警察”还是“强权工具” 独立公正地位频遭质疑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市场呈现出交易规模扩大化、交易关系复杂化的趋势,投资者越来越需要一个理性的标尺来判断投资的风险。信用评级在数次世界经济危机中的卓越表现,建立了自己在揭示信用风险方面的权威性,被誉为世界经济的“金融警察”。
然而,21世纪前后所发生的金融危机和财务丑闻,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都未能体现出应有的预警作用,其权威性开始遭受质疑,信用评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亚洲金融风暴爆发,美国安然公司、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美林公司和世界通信公司等陆续爆出财务丑闻,而三大评级机构都没有作出相应的预警。标准普尔直到安然公司快要宣布破产之前,才突然把安然公司债券下调至垃圾级。为此,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受到了许多国家和相关组织的调查。
同时,因为企业评级会随着国家主权评级下降而下降,令国际融资成本上升,进一步削弱企业盈利,从而增加银行坏账,引起金融市场忧虑,导致资金外流,所以三大评级机构的国家主权评级总是倍受争议,更被一些发展中国家嗤之为“强权工具”。
不论如何,国际信用评级行业在20世纪的黎明中诞生,历经一百年经济危机与金融风险的洗礼,已经成就了它在全球资本市场不可动摇的权威地位。 作者:李建云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