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对企业融资管制的结果,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绝大多数是企业债,通常是大型国企以经审批的投资项目为基础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国务院统一审批发行额度后发行上市的“政府债券”,隐含着政府信用担保,并不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上的真正意义的公司债。
根据新公布的“试点办法”,公司债发行实行核准制,并且不再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的具体用途,而是更多地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这样一方面消除了融资额度的控制,有利于资源向优质企业配置;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隐含风险上升的可能。原先的政府信用担保不再存在,市场化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公众投资的风险意识在债券领域还缺乏经验,因此,公司债实际上并不适合在一开始就作为面向散户的品种。
债券也是推出
衍生产品最大的金融工具基础,其风险特性并不适合作为散户的主要投资配置品种,并且债券市场客观上也需要大量的有风险识别能力、有议价和谈判能力的大机构投资。由于QIB(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公司债应该考虑尽可能多地吸引机构来参与。
链接:中国债券市场发展
中国债券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凭证式国债市场三个部分。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是“跛足”,债券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发行和交易市场割裂。尤其是公司债券,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更是发展缓慢。
据业内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债券市场余额为57455亿元(不包括央行票据),与GDP的比例为27.4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63.11%的水平,也远低于我国股票市值与GDP的比例42.70%;我国债券市场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分别占50.56%、44.19%、5.0%。企业债余额仅为2831亿元,与GDP的比例仅为1.35%,远远低于亚洲金融危机国家30%的水平。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大事记 ●1988年,财政部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的试点。
●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开始接受实物债券的托管,并在交易所开户后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形成了场内和场外交易并存的市场格局。
●1994年以后,机构以代保管单的形式超发和卖空国库券的现象相当普遍,市场风险巨大。同年,交易所开辟了国债期货交易。
●1995年,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为代表的区域性国债回购市场因虚假的国债抵押泛滥而被关闭。同年5月,国债期货“3·27”事件爆发,国债期货市场关闭。
●1995年8月,国家正式停止一切场外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变成了中国唯一合法的债券市场。
●1996年,记账式国债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大量发行。随着债券回购交易的展开,初步形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体系。
●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同年,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基础上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债券市场就此形成两市分立的状态。
●1998年5月,人民银行债券公开市场业务恢复,以买进债券和逆回购投放基础货币,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活跃。
●1998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发行系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首次市场化发行了金融债券。
●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入市;1999年初,325家城乡信用社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1999年9月,部分证券公司和全部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2000年9月,人民银行再度批准财务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2002年10月,人民银行允许非金融机构法人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2005年,银行间市场推出短期融资券品种。截至2006年末,有210家企业共发行短期融资券4336.6亿元,余额2667.1亿元。
● 2007年3月初,企业年金基金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2007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司债发行将启动。 作者:王建茹 来源:《资本市场》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