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行业的规范建设一直是困扰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安博尔信用评级的规范标准建设揭开了我国信用评级行业规范评级的序幕,奠定了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的标准基础。明确统一和规范了安博尔信用评级机构的执业行为,使市场主体提高了对信用评级的认识和信任,客观上促进了信用评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安博尔信用评级的“信用评级业务标准”的出台,对信用评级机构规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也为监管部门对当前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的态势有所启发,再一次集中体现了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建设的内在需求的推动。安博尔信用评级业务标准包含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规范和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等十个子规范,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信用评级行业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信用评级的概念、内容和程序。信用评级主体规范规定了安博尔的组织构架、内部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确保安博尔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具有规范的意识、规范的管理和规范的人员素质;信用评级业务规范强调信用评级机构从评级原则和方法、业务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确保信用评级过程规范,经得起市场的考验;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从树立安博尔信用评级公信力出发,内容涉及信用评级业务准则、信用评级的跟踪与检验、信用评级业务的质量检查和信用评级业务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安博尔信用评级在有了明确的规范标准以后,必将对信用评级质量的严格管理和控制,同时在实务中得到具体运用和落实,安博尔信用评级的公信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为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将更具坚实的基础。
安博尔中诚信信用评级规范第1号――信用评级基本规范
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安博尔信用评级坚持评级工作的中立性和独立性,这是对安博尔信用评级结果客观、公正的根本保证。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是安博尔信用评级的立身之本,也是创造客户价值的源泉。
安博尔信用评级工作不宜有利害关系人参与。所谓利害关系人,包括发行者、承销商、受托机构、金融机构、行政当局、特定企业或金融集团代表及投资者。评级机构不受评级对象的压力和干扰。
安博尔信用评级的专业性。安博尔信用评级坚持超脱的地位,不受任何部门和单位的支配;具有规范的评级标准、程序和专业人员。安博尔信用评级是评估企业未来的信用能力,从事评级工作的人员,须具备有关国际形势、未来产业动向、金融形势及财务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具有审查、分析能力。
安博尔信用评级已具有的社会地位决定其社会责任。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与市场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已很明确,就是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信用评级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之一,评级机构将成为市场的有效组成部分…
安博尔中诚信信用评级规范第2号――信用评级人员执业规范
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信用是指其提供的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以及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评级结果的接受和信任程度。信用度高的信用评级机构所出具的评级报告能够得到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认可,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评级结果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市场中的主体对受评对象信用水平和风险大小的判断。
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信用水平的评定并不是由其他评级机构完成的,从世界范围看,至今还没有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程序和级别标准,也没有哪家信用评级机构委托其他机构对其自身信用进行评级的先例。决定信用评级机构自身信用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其评级结果的准确性。但是对这种准确性的衡量却无法通过市场进行定量的检验,而是要看评级机构能否保持一个合理、稳定的评级结果(即信用等级)与违约率之间的对应关系。
安博尔信用评级主动开展有效的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努力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开发更先进、更科学、更实用的评级系统和评级方法,提高员工素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科学的产品…
安博尔中诚信信用评级规范第3号――信用信息征集规范
安博尔信用评级接受委托信用评级后维持与受评公司的沟通。安博尔信用评级认为,评级公司若无法与受评公司取得直接沟通,评级公司获取资料的深度与质量将大受影响。而且随受评公司和所处国家、地区、行业的不同,评级结果也有极大的差异。与受评公司直接沟通,不仅能让评级公司获取有具体价值的非公开资料、深入认识受评公司、达到适当的评级结果,更可使评级结果具有前瞻价值。
安博尔信用评级小组向评级客户发出安博尔信用评级基础信息及评级调查资料清单,要求评级客户在较短时间内把评级所需资料准备齐全。这些资料主要但不限于客户章程、协议、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工作总结、远景规划、近三年统计报表、董事会记录、其他评估有关资料等,还包括一些未曾公开的资料,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生产和定价策略等。如果客户是首次申请评估,那么这些资料的准备可能会需要更长一些的时间。同时,安博尔评级小组还要做好客户情况的前期研究,信用评级人员对经济种类和营运环境进行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包括会计标准、行业惯例及发行人面对的行业和业务风险、公开发行的招股书等。信用评级人员依据受评公司提供的资料,连同征集、调研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拟订日后与管理层开会讨论的议题…
安博尔中诚信信用评级规范第4号――信用评级程序规范
信用评级程序是指信用评级所遵循的操作步骤。信用评级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评级的结果与评级的程序密切相关,评估程序体现了信用评级的整个过程,没有科学、合理、严格的评级程序,就不可能有客观、公正的评级结果。“中诚信多变量信用评级系统软件”的评级过程由系统控制,只有上一步骤按要求完成方能进入下一步,包括签订评级合同、录入合同、分配合同、评价准备、实地调研、定量分析、定性分析、撰写评级报告、审核评级报告、签发打印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公告、跟踪服务等。
一、安博尔中诚信信用评级遵循以下信用评级基本程序…
二、安博尔中诚信信用评级的具体程序: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一)接受受评客体委托
1、双方签订“信用评级合同”;
2、由安博尔中诚信评级责任联系人将《中国境内企业信用评级基础信息》交与受评客体,并对如何填写进行辅导;
3、安博尔中诚信评级责任联系人进入 “中诚信多变量信用评级系统软件”登记评级合同;
4、评级授权负责人落实评级人员。
(二)基础情况调查会见受评客体前…
安博尔中诚信信用评级规范第5号――信用评级要素规范
信用评级人员执行信用评级业务,应当根据受评客体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政治和监管环境、管理层基本素质、基本经营和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组织结构、特殊事件风险等,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技术,对受评客体现金流充足性进行分析和预测。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应主要考察以下方面内容:
1、企业素质:包括法人代表素质、员工素质、管理素质、发展潜力等;
2、经营能力:包括销售收入增长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3、获利能力:包括资本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等;
4、偿债能力: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等;
5、履约情况:包括贷款到期偿还率、贷款利息偿还率等;
6、发展前景:包括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产业政策对企业的影响;行业特征、市场需求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成长性和抗风险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