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的难点在于中国特色的信用文化的确立。文化是一种历史沉淀,我国传统的信用文化是一种熟人的、具有小范围区域性的、与商品经济和封建社会相适应的信用文化;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文化是一种国家“统收统支”,各经济主体没有独立性的信用文化;西方的信用文化具有以人身为最后保证的拙劣性,和以商业利益为动机、以尊重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奖惩并重为实践的先进性,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和意识相适应。我国是具有优良信用传统的国度,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兼顾中西、保持中国特色,是建立我国信用文化的难点。
(三)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
在我国现在信用问题严重凸显的情况下,为了提高信用体系建设的速度和效率仍然应该坚持以政府驱动为基本的模式。在政府的驱动下应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部署。
第一,建立信用体系中的组织,并对其进行培育,不断发挥组织在信用体系中的作用。
对于信用体系中已经存在的组织,应视情况进行整合和发展。资信评级的中介机构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已经开始建立,现在全国已有50家左右的资信评级机构,这些评级机构的建立具有浓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特征,不利于全国资信评级市场的形成。对于资信评级的组织或类似于这样的信用体系组织应该通过竞争的手段、限制新加入者的手段,以及限定业务的手段逐渐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扩大组织的规模和区域覆盖面,逐渐推进全国资信评级市场的形成。
对于信用体系中现在不存在的组织应积极建立和发展。例如我国的征信机构,现在只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建立了征信机构,而其他省市没有建立。再例如个人诚信的征信和评估组织只在上海有,而其他省市没有。对于类似的组织,各地政府应该扶持并促进其尽早的建立。
第二,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我国金融业在不断的发展,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通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畸形,品种单一。在债券市场上国债一支独秀,而其他主体发行的债券较少,可转换债券也刚刚起步,资产的证券化、商业票据的证券化等都还不存在。商业票据的贴现市场、承兑市场也处于发育的初始阶段。信用担保体系也在初创阶段。鉴于这样的情况,各地政府应该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划下积极培育和发展地方的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努力促进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金融品种的丰富化,为信用的提升和信用风险的分散提供条件。
第三,建立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对信用问题有个认识过程、讨论过程和最后的决策过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第四,确立我国的信用文化。在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建立的同时,我国的信用文化的主导思想和核心内容就基本确立。
来源:信用指南针 编辑:t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