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从2000年9日起在全国逐步推出可循环使用的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为配合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推出,建设银行制定了个人信用评定办法,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掌握贷款额度。同时,为鼓励借款人使用贷款和按期归还贷款,建设银行还根据客户使用贷款的信用记录、对银行的贡献等指标,计算客户信用积分,定期调整借款人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对应信用等级,AAA级:最高60万元;AA级:最高10万元;A级:最高5万元;BBB级:最高1万元;BB级:最高5000元;B级:最高3000元;C级:信用额度为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有效期为2年。在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个人信用额度贷款”的首批客户的个人信用等级已评估完毕。其中,最高的信用等级为A,贷款额度为5万元。
虽然建设银行的这些措施基本建立了银行内部的个人信用评定中心,但是由于与其他银行未联网,因此业务初期会偏重建行的优质客户。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作为“金融套餐”,包含个人消费额度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四种,后两种分别涉及了担保人和借款人的信用评定。
第三方担保贷款把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定转移到担保人身上,因此对担保人的审核更加严格。以往的担保人仅提供个人收入、身份等证明材料即可,而这种新型的贷款要求借款人享有的额度由担保人的信用额度来确定。
在个人消费额度第三方担保贷款和无须担保的个人消费额度信用贷款中,分别针对担保人和贷款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完全相同,包括个人的自然情况、职业情况、家庭情况及与建设银行的关系,其中,银行最看中客户与建行的关系,如还款记录就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1995年开始,上海已成为个人消费者贷款发展最快的城市。1995年为1.5万人次,5.7亿元;1999年已累计发放547亿,68万人次,3年翻了100倍。鉴于每次发放贷款费时费力,1999年5月经央行批准。上海资信公司成立。上海地区15家商业银行共同牵手,由央行出面与上海市政府信息办公室主办,进行个人消费信用制度试点,探索业务办法、法律制度市场规则。
2000年6月28日,上海资信公司举行正式的揭牌仪式,意味着过去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被汇集在一起,经过加工存储,提供给金融机构,可以全面客观的反映个人的真实信用状况,对于促进信用消费和防范金融风险非常重要。
2000年7月1日,上海率先开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工作,100多万市民成为首批拥有个人信用记录的中国人。进行这项工作的上海资信公司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家专门开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机构,为中国银行界无个人信用记录的历史划上了句号。上海资信公司通过与全市15家商业银行,300多家支行营业部的网络联通,已经建立了上海个人信用档案数据中心。
目前已经进入资信公司数据库的个人资料为三大类:一是个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二是个人的银行信用,包括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信贷记录、信用卡使用情况等;三是个人的社会信用和特别记录,包括曾经发生的金融诈骗等不良记录。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信息库的内容将不断增加,涉及个人司法、税务等方面的信息。在个人的人事档案之外,200万上海人率先拥有第二份档案——个人信用档案,恶意透支、赊账不还、偷逃税或者受到公安处罚等不良行为,都将作为不良信用收录在案。
上海的个人信用体系可提供个人银行和商业信息、社会和职业信誉等4大类咨询服务。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后,目前只可由银行查询,未来将向市民开放,市民可以付费查询自己的信用以便自我监督与调整。公司对个人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将跟随人的一生,其中负面性记录将保持7年,超过期限的被及时删除和销毁,考虑到2000年4月已经开始实行个人储蓄实名制,上海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的试点意义非同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