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同国外一样,也是从债券评级开始的。大体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开创阶段 过去我国经济按照产品经济模式运行,一切信用集中于国家,没有商业信用。企业之间是结算关系,按国家计划分配资金,银行内部统存统贷,统收统支,一切按行政命令办事,没有金融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这种局面开始打破。改变了单一的银行信用形式,商业信用开始兴起,企业筹资渠道和方式多样化。
198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同时下达企业债券发行额度,超过额度,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体改委考虑到债券市场的统一管理,提出了在各地组建信用评级机构的设想。
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198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北京召开了信用评级问题研讨会。之后,中国工商银行调查信息部和中国农业银行信息部等单位还制定了企业信用评估的具体办法。银行制定信用评级办法主要是为了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对企业办理贷款按信用等级掌握,但不对外公开。在当时,人民银行系统组建了20多家评估机构,还有各地专业银行的咨询公司和调查信息部开始了信用评级工作。浙江安博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遵照国际上通用程序、标准和方法来组织评估活动。
二、调整阶段 1989年,国家开始治理整顿,压缩固定资产投资,控制信贷规模,各地资金市场趋向萎缩。198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金融性公司的决定,下发了《关于撤销人民银行设立的证券公司、信誉评级公司的通知》。从此,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设立的信誉评级公司一律撤销,业务交由信誉评级委员会办理。而当时只有西安、武汉、沈阳、云南、无锡等地设有信誉评级委员会办事机构,因此,只有这些地方保留了评级业务。
1990年7月,由南宁、大连、沈阳等信誉评级委员会办事处倡议,在桂林市召开了全国信誉评级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就信用评级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决定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设立信誉评级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此,评估机构的组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1991年4月,在昆明召开了第二次信誉评级委员会联席会议,会议通过协商,委托云南等七家评委就企业债券评级、工商企业信用评级和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三个方面的指标体系进行设计。1992年4月,在海口市召开了第三次信誉评级委员会联席会议,会上审定并通过了信誉评级指标体系,包括《债券信用评级办法》、《企业信用评级办法》、《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办法》等。但由于这些《办法》没有公开发行,只在部分地区试用,因而没有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