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具有社会监督作用,当信用信息体系建立起来以后,如果你的信息不入网,人家查不到你的信用信息,很可能就不跟你做生意;如果你有不好的信用记录,别人也不敢与你打交道。因此,建立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可以促进地区内企业的整体商誉。对一个区域来说,区域的信用信息体系建立起来,能查询该地区的信用信息,人家就愿意与这个地区的企业进行交易。
区域信誉体系的特点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企业信用为主体。因此,征信服务体系业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两个基本部分。
个人信用信息以标准信息为主,主要用于个人消费信贷、就业等各方面。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不仅对发展和规范个人信用消费有积极作用。业主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用,对创业的中小企业来说,也非常重要。
企业征信体系有三个层次。
一是整合政府信息,建立公共信息系统。
公共信息系统以披露企业基本情况和不良行为为主,联合工商、税务、质量检查、打假、公安和法院等部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府公共信息系统是非营利性的,其使用基本不受限制。
公共信息披露有两种渠道,一种是政府部门直接披露;另一种是允许商业性机构以公共信息为基础,在竞争的前提下进行增值服务。
目前,在专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不发达的情况下,各地区可以先建立公共信息披露系统。
二是建立商业性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以客观反映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主,其中主要包括企业识别信息、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管理人情况、企业财务状况、银行往来和债务情况,以及公共信息等。由商业性机构进行收费服务。
三是企业资信评级体系,根据特定用户需求或特定用途,对企业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最终给出评价。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信用管理的重点不同。目前,我国正处于建立信用环境,树立全民信用观念的时期,因此,信用信息重点应放在失信和违约信息的披露方面。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应建立以商业性征信机构为主、政府基本信用信息为辅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而在商业征信市场发展初期,应以政府公共信息为基础,推动商业性信用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立。可以从建立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入手,逐步发展商业性的企业标准信息服务体系。